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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26:申达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7-05-19

证券代码:600626          证券简称:申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7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7年5

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7年5

月17日在上海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

由董事长姚明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具有法律效力。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万玉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主要内容:决定聘任万玉峰先生为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一致。万玉峰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聘任龚杜弟先生为公司技术总监的议案

    主要内容:决定聘任龚杜弟先生为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监,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一致。龚杜弟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主要内容:《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摘要同时刊载于《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审计报告的议案

    主要内容: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期货资格的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标的资产进行审计并出具相应审计报告。

    上述审计报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备考合并财务报告及审阅报告的议案主要内容: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期货资格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出具相应审阅报告及备考财务报表。

    上述审阅报告及备考财务报表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评估报告的议案

    主要内容:公司已聘请具有相关业务资质的评估机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相应评估报告。

    上述评估报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的议案

    主要内容:公司已聘请具有相关业务资质的评估机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标的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相应评估报告。该评估机构具备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和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主要内容: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程序完整、合法、有效;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对前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主要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经自查确认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要求。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主要内容:

    1、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蔡佩民、汤春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6个月内向特定对象发

行A股股票。公司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经与保荐机构协商后确定发行期。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蔡佩民、汤春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的首日,定价原则是: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90%。

    在前述发行底价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由申达股份董事会根据申达股份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申达集团不参与市场询价,但承诺接受市场询价结果,认购价格与其他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相同。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蔡佩民、汤春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数量不超过14,204.85万股。在该范围内,

具体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董事会决议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将对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蔡佩民、汤春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申达集团在内的不超过10名(含10名)特定投

资者。其中,申达集团认购股票数量为本次发行股票总量的 31.07%,具体数量

由申达股份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

    除申达集团之外的其他发行对象的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及其他符合公司认定条件的合格投资者。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取得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以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申达股份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蔡佩民、汤春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锁定期安排

    申达集团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其他特定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

让。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蔡佩民、汤春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上市地点

    在锁定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蔡佩民、汤春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新老股东共享。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蔡佩民、汤春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

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蔡佩民、汤春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15,601.96万元(含发行费用),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将用于收购IAC集团(即InternationalAutomotive

ComponentsGroupS.A.及下属企业)之ST&A业务相关资产(即汽车软饰业务和

声学元件业务资产),IAC集团拟将上述资产注入新设的Auria公司,由申达股

份通过申达英国公司认购Auria公司70%的股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认购Auria公司70%股份的交易对价预估值为3.108

亿美元,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将按照交割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计算。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或者其他方式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蔡佩民、汤春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事项尚待在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的前提下,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施,发行方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内容为准。

    (十一)关于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主要内容: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同时刊载于《中国证

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主要内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蔡佩民、汤春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公司与上海申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主要内容:公司向特定对象、本公司控股股东申达集团非公开发行A股股

票,并与申达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蔡佩民、汤春方回避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