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毅达 股票代码:600610
股票简称:中毅达 B 股票代码:900906
收购人之一: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收购人之二: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信达证券-兴业银行-信达兴融 4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收购人之三:深圳市前海华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与福华路交汇处 350 号皇庭中心 10 楼 A-G
收购人之四:鑫丰环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菖蒲路 150 号(1-1-194)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 29 号东环广场 B 座 4 层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收购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摘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
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露收购人在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
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
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中毅达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摘要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履行的程序包括:贵州省国资委出具对本次交易的批准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方案,并豁免兴融 4 号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形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本次交易
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通过;本次交易方案取得中
国证监会核准。
收购人中国信达、前海华建、鑫丰环东已承诺 36 个月内不转让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但根据业绩补偿义务进行股份补偿及其他适用法律
许可前提下的转让除外。中国信达、前海华建、鑫丰环东与兴融 4 号签署表决
权委托协议,兴融 4 号在本次交易后仍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兴融 4 号已承
诺本资管计划在本次重组完成后的 36 个月内不转让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
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
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
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
要约。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摘要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
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摘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摘要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收购人声明...... 2
目 录...... 4
第一节 释义...... 5
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 7
一、收购人之一——中国信达...... 7
二、收购人之二——信达证券(代“兴融 4 号”)...... 11
三、收购人之三——前海华建...... 17
四、收购人之四——鑫丰环东...... 21
第三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25
一、收购目的...... 25
二、收购履行的程序...... 25
三、收购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中毅达权益的处置计划...... 26
第四节 收购方式...... 27
一、交易前后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变化情况...... 27
二、本次交易整体方案...... 28
三、本次交易所涉及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30
四、收购人持有的上市公司权益权利限制...... 56
第五节 资金来源...... 58
第六节 免于发出要约情况...... 59
一、免于发出要约的事项及理由...... 59
二、本次收购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60
第七节 其他重大事项...... 61
收购人声明...... 62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摘要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摘要 指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
收购人 指 公司(代表“信达证券-兴业银行-信达兴融4号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深圳市前海华建股权投资有限
公司、鑫丰环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中毅达 指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兴融4号、兴融4号资管 指 信达证券-兴业银行-信达兴融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
计划 划
信达证券 指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信达 指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前海华建 指 深圳市前海华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鑫丰环东 指 鑫丰环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信达领先股权
投资有限公司)
信达资本 指 信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华建国际 指 华建国际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贵州省国资委 指 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投矿业 指 国投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工银投资 指 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农银投资 指 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黔晟国资 指 贵州省黔晟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银行 指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瓮福一号 指 芜湖信达瓮福一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建信投资 指 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瓮福集团、标的公司 指 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标的资产、交易标的 指 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中国信达、国投矿业、工银投资、农银投资、黔晟国
交易对方 指 资、贵州省国资委、建设银行、建信投资、前海华
建、鑫丰环东
中国信达、国投矿业、工银投资、农银投资、黔晟国
原交易对方 指 资、贵州省国资委、建设银行、瓮福一号、建信投
资、前海华建、鑫丰环东
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中国信达、鑫丰环
东、前海华建、贵州省国资委、黔晟国资、国投矿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指 业、建设银行、工银投资、农银投资及建信投资合计
持有的瓮福集团100%股权。同时,上市公司拟采用询
价方式向合计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指 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10名交易对方合计持
有的瓮福集团100%股权
中国信达、鑫丰环东、前海华建以持有的瓮福集团股
本次收购 指 权认购中毅达向其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并将认购的中
毅达股份,表决权委托给兴融 4 号资管计划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 指 有限公司、国投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工银金融资产投
议》 资有限公司、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贵州省黔
晟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芜湖信达瓮福一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建信
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华建股权投资有
限公司、鑫丰环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协议》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国投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工银金融资产投
资有限公司、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贵州省黔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 晟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
议之补充协议》 指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前海华建股权投
资有限公司、鑫丰环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芜湖信达
瓮福一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之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补充协议》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国投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工银金融资产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