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本公司”)拟通过发行 A 股股份方式购买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瓮福集团”)100% 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19年1月3日,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大申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股份被强制司 法划转并过户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信达证券-兴业银行-信达兴融4号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代为行使实际控制人权利。
根据《重组办法》第十三条:上市公司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36个月内, 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购买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等指标 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 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等指标的比例达到100%以上的,为购买资产发 行的股份占上市公司首次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前一个交 易日的股份的比例达到100%以上的,构成重组上市。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时间未超过36个月。上市公 司本次购买的关联方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瓮 福集团股权对应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等指标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万股
项目 资产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本次交 易拟发
及交易金额孰高值 及交易 金额孰高值 行股份数
瓮福集团 3,860,000.42 1,132,453.93 2,003,476.89 222,049.79
项目 资产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总股本
上市公司 1,700.86 -48,206.98 0 107,127.46
财务指标比例 226,944.04% 2,349.15% - 207.28%
注:标的公司的数据为经审计的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2020年度的营业收入;上市公司的数据为控制权变更前一年度的财务数据,即经审计的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2018年度的营业收入。
本次交易中,拟购买的标的资产相关指标超过上市公司对应指标的100%。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之盖章页)
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