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ST熊猫 证券代码:600599 公告编号:临2024-026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相关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已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涉及人民币暂合计为 107,800,500 元以及本案诉讼费、保全
费。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判决为一审判决,根据该判决结果,该诉讼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但本次诉讼尚处于一审判决上诉期内,本次诉讼的最终判决结果仍具有不确定性。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告一”)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披露了《ST 熊猫关于公司涉及诉讼及资金占用风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9),北京忆地添源房地产投资咨询中心(以下简称“原告”)诉公司、赵伟平(以下简称“被告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原告诉讼请求如下:
1、请求判令被告一支付原告借款本金 60,000,000 元及利息 8,100,000 元;
2、请求判令被告一支付原告逾期还款利息,暂计至 2023 年 7 月 20 日为
39,700,500 元(部分逾期利息以本金 45,000,000 元为基数,自 2020 年 12 月 14
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日万分之七利率计算,暂计算至 2023 年 7 月 20 日为
29,862,000 元;部分逾期利息以本金 15,000,000 元为基数,自 2020 年 12 月 25
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日万分之七利率计算,暂计算至 2023 年 7 月 20 日为
9,838,500 元。);
3、请求判令被告二对上述付款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二被告承担。
以上借款本金、利息及逾期利息暂总计 107,800,500 元。
诉讼案件相关情况详见公司公告具体内容。
二、本次诉讼一审判决情况
2024 年 9 月 3 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判决书》
(2023)京 03 民初 251 号,一审判决结果如下:
1、赵伟平于判决书生效后 7 日内支付北京忆地添源房地产投资咨询中心本金 45,000,000 元及利息 15,049,180 元;
2、赵伟平于判决书生效后 7 日内支付北京忆地添源房地产投资咨询中心逾
期利息(以 45,000,000 元为基数,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
年利率 15%的标准计算);
3、驳回北京忆地添源房地产投资咨询中心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诉讼判决为一审判决,根据该判决结果,该诉讼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但本次诉讼尚处于一审判决上诉期内,本次诉讼的最终判决结果仍具有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9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