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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90 沪市 泰豪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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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90:泰豪科技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17-06-14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7-048

债券代码:136332         债券简称:16泰豪01

债券代码:136602         债券简称:16泰豪02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12日与标的

方之一北京同方洁净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洁净”)的股东签署了《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同方人工环境有限公司、张彩云等关于重大资产购买的谅解备忘录》(以下简称“《谅解备忘录》”),经协商一致,各方同意终止公司本次收购同方洁净股权的交易。

    2、公司于2017年6月13日收到标的方之一上海红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上海红生”)的控股股东潘红生先生发来的《关于变更收购方式的提议函》,提议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上海红生100%股权。公司正在与上海红生股东针对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进行协商,后续存在改变本次交易支付方式,即不再采用发股购买方式而采用现金购买方式的可能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1月19日开市起停牌,经公司与有关各方研究和论证,本次筹划事项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司2017年4月18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4月20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2个月,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19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35)。2017年5月23日,公司发布了《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公告》(临2017-043号)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间进展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继续停牌的合理性和5个月内复牌可行性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司股票自2017年4月20日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2个月。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具有合理性。

    2017年4月20日,公司分别与上海红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海红生”)和同方洁净全体股东签署了《关于收购上海红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书》和《关于收购北京同方洁净技术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2日披露的《公司关于签署收购上海红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36)和《公司关于签署收购北京同方洁净技术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37)。

    2017年3月16日,公司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与陕西华通机电制造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华通”)全体股东签署了相关意向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3月18日披露的《公司关于拟收购陕西华通机电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16)。截至目前,公司已决定终止该标的资产的收购,具体详见公司 2017年5月9日发布的《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0)。

    2017年5月11日,公司收到国防科工局出具的《国防科工局关于泰豪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涉及军工事项审查的意见》(科工计[2017]571号),经对

相关军工事项进行审查,国防科工局原则同意公司本次资产重组事项。2017年5

月25日,公司收到国防科工局出具的《国防科工局关于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涉军企业资产重组特殊财务信息豁免披露有关事项的批复》(科工财审(2017)636号)。

    2017年6月12日,公司与同方洁净股东签署了《谅解备忘录》,因受到军改等客观行业政策因素影响,标的公司同方洁净所处行业市场的调整和恢复未达预期,市场前景不清晰;同时,公司所处的证券市场行情与就本次交易申请停牌时的市场环境比较已发生较大变化,继续推进及实施本次交易无法达到各方预期。

各方经协商一致,决定不再继续推进及实施本次交易,并就相关事宜达成《谅解备忘录》,同意各方于2017年3月16日签署并生效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同方人工环境有限公司、张彩云等关于北京同方洁净技术有限公司之重大资产购买意向协议》及于2017年4月20日签署并生效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北京同方洁净技术有限公司的框架协书》自本《谅解备忘录》签署之日解除,各方不再按照该等协议的约定实施重大资产购买方案。鉴于终止本次交易主要是基于客观市场及行业环境的变化,因此任何一方无需就终止本次交易承担任何责任。

    2017年6月13日,公司收到上海红生控股股东潘红生先生发来的《关于变更收购方式的提议函》,鉴于近期资本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潘红生先生提议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上海红生100%股权。

    公司正在与上海红生股东针对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进行协商,后续存在改变交易支付方式,即不再采用发股购买方式而采用现金购买方式的可能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