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克劳斯 编号:2021—048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2021
年 6 月 29 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拟执行以股份回购方式替代分红的承诺的议案》,拟以人民币 603.85万元实施股份回购,按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7.32 元/股(含)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 824,932 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
量为准;回购期限从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7 月 1 日,
公司披露了《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
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及 2021 年
7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上述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已过半,公司尚未开始实施
股份回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实施期限过半时,仍未实施回购的,董事会应当公告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现将公司前期未实施回购的主要原因及后续回购安排说明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上市公司回购的交易时间窗口的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不得回购股份。公司可实施回购的期限受到定期报告及相关
重大事项的影响。由于本次股份回购的债权申报截止日期为 2021 年 8 月 13 日,
并且回购期间内,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8 日披露了半年报;2021 年 8 月 31 日公
司披露了《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的
提示性公告》和《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2021 年 9 月 4 日
公司披露了《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2021 年 9 月 11 日公司披
露了《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化工装备环球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拟执行业绩补偿承诺暨回购公司股份预案及致歉的公告》,可实施回购的交易日较少,同时,公司近期股票价格上行,盘中股价低于 7.32 元/股的交易日较少,故公司尚未实施回购。
公司后续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结合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整体表现,于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