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62 证券简称:国睿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6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发行情况
(1)发行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发行数量:38,387,715 股
(3)发行价格:15.63 元/股
(4)发行对象获配数量及其限售期
序 发行对象 配售股数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月)
号 (股)
安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信
证券定发宝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安信证券定发宝 2 号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安信证券定发宝 3 号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安信证券定臻宝 1 号
1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安信证券定臻 6,525,911 101,999,988.93 6
宝 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安信资
管定臻宝 3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安信资管定臻宝 5 号单一资产管理
计划、安信资管定臻宝 6 号单一资
产管理计划)
2 山东惠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5,118,362 79,999,998.06 6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
3 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 3,326,935 51,999,994.05 6
分红-019L-FH002 沪)
4 北京泰鼎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262,955 50,999,986.65 6
5 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 3,198,976 49,999,994.88 6
伙企业(有限合伙)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太平资管-
6 招商银行-太平资产定增 36 号资管 3,198,976 49,999,994.88 6
产品)
7 西安西高投基石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3,198,976 49,999,994.88 6
(有限合伙)
8 长沙中盈先导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 3,198,976 49,999,994.88 6
业(有限合伙)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管-
9 工商银行-华泰资产定增新机遇资产 3,198,976 49,999,994.88 6
管理产品)
10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本养老 3,198,976 49,999,994.88 6
保险基金三零三组合)
深圳嘉石大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1 (大岩锐意进取尊享私募证券投资 959,696 15,000,048.48 6
基金)
合计 38,387,715 599,999,985.45 -
2、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2020年7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 6 个月。新增股份可在其锁定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交易(预计上市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限售期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
3、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出具的《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认购资金实收情况的验证报告》(大华验字[2020]000376 号),截至 2020 年 7月 15 日,中信建投证券已收到认购资金人民币 599,999,985.45 元。
根据大华会计师出具的《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
[2020]000377 号),截至 2020 年 7 月 16 日止,国睿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 38,387,715 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999,985.45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39,682,446.8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60,317,538.64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38,387,715.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521,929,823.64 元。国睿科技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1,203,470,125 元,截至 2020 年 7 月 16 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
人民币 1,241,857,840.00 元。
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有关简称与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的有关简称相同。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决策和审批情况
1、本次交易方案已经十四所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2、其他企业交易对方国睿集团、巽潜投资、华夏智讯内部决策机构已审议批准其参与本次交易;
3、本次交易预案已经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4、本次交易方案已获得国务院国资委的原则性同意;
5、本次交易标的之一国睿防务涉及的资产划转事项已取得财政部的批准;
6、本次交易方案已经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7、本次交易方案已通过国防科工局的军工事项审查;
8、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结果已完成国务院国资委备案;
9、本次交易已取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准;
10、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本次重组相关事项,且同意十四所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收购要约;
11、本次交易已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
本次发行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共 11 名,分别为安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信证券定发宝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安信证券定发宝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安信证券定发宝 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安信证券定臻宝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安信证券定臻宝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安信资管定臻宝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安信资管定臻宝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安信资管定臻宝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山东惠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9L-FH002 沪)、北京泰鼎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太平资管-招商银行-太平资产定增 36 号资管产品)、西安西高投基石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沙中盈先导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三零三组合)、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管-工商银行-华泰资产定增新机遇资产管理产品)及深圳嘉石大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大岩锐意进取尊享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项下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项下发行的
发行期首日。发行期首日为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次一交易日,即 2020 年 7 月 8 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不低于11.80 元/股。
根据询价结果,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15.63 元/股,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
4、募集资金金额及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共发行股份数量总数为 38,387,715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99,999,985.45 元,未超过募集资金规模上限 600,000,000 元。
5、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1、验资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出具的《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认购资金实收情况的验证报告》(大华验字[2020]000376 号),截至 2020 年 7月 15 日,中信建投证券已收到认购资金人民币 599,999,985.45 元。
根据大华会计师出具的《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
[2020]000377 号),截至 2020 年 7 月 16 日止,国睿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 38,387,715 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999,985.45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39,682,446.8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0,317,538.64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38,387,715.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521,929,823.64 元。国睿科技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1,203,470,125 元,截至 2020 年 7 月 16 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
人民币 1,241,857,840.00 元。
2、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国睿科技已于 2020年 7 月 24 日办理完毕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新增股份登记。
(四)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和法律顾问意见
1、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国睿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具备实施的法定条件;国睿科技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所制作和签署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股份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合法有效;国睿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过程公平、公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睿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所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各发行对象所获配售股份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国睿科技相关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国睿科技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尚需取得上交所的审核同意。
2、法律顾问核查意见
根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律师”)于 2020 年 7 月
21 日出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锦天城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国睿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及《股份认购协议》合法有效;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公平、公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及募集配套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