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莫高股份
股票代码:600543.SH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收购人名称: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21号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21号
签署日期:二〇一七年五月十日
重要声明
本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提供本次要约收购的简要情况,投资者在做出是否预受要约的决定之前,应当仔细阅读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并以此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于2017年5月11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别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涵义。
1、本次要约收购的主体为甘肃农垦,要约收购的目的旨在提高甘肃农垦对莫高股份的持股比例,巩固国有控股权,不以终止莫高股份的上市地位为目的。
2、本次要约收购为向除甘肃农垦、黄羊河集团、甘肃农垦资产及甘肃国投以外的莫高股份股东发出的部分要约,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16,056,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要约收购的价格为13.42元/股。
3、本次要约收购前,甘肃农垦直接持有莫高股份29,763,636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本的9.27%;通过全资子公司黄羊河集团、甘肃农垦资产间接持有莫高股
份62,416,4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9.44%;甘肃农垦直接和间接持有上市
公司总股本的28.71%。甘肃农垦控股股东甘肃国投持有莫高股份3,307,900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3%。甘肃农垦及其控股股东合计持有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9.74%。
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甘肃农垦将最多直接持有莫高股份45,819,636股,间接
持有莫高股份62,416,4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3.71%。甘肃农垦及其控股
股东合计最多持有莫高股份111,544,01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4.74%。
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215,471,520元,甘肃农垦已于要约收
购提示性公告前将43,094,304元(相当于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的20%)存
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银行账户,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金。
本次要约收购的主要内容
一、被收购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莫高股份
股票代码:600543.SH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莫高股份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东 0.00 0.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东 321,120,000.00 100.00
股本总额 321,120,000.00 100.00
二、收购人的姓名、住所、通讯地址
收购人名称:甘肃省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21号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21号
三、收购人关于本次要约收购的决定
2017年5月3日下午3时,甘肃农垦召开2017年第五次董事会,决定向除
甘肃农垦、黄羊河集团、甘肃农垦资产、甘肃国投以外的莫高股份股东发出部分 要约,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16,056,000股,占莫高股份总股本的5%,要约收购 价格为13.42元/股。
2017年5月3日,甘肃省国资委出具甘国资发改组[2017]136号批复,同意
收购人通过发起要约收购方式巩固莫高股份国有控股权。
四、本次要约收购的目的
本次要约收购的目的旨在提高甘肃农垦对莫高股份的持股比例,巩固国有控股权,不以终止莫高股份的上市地位为目的。
五、收购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要约收购外,甘肃农垦、黄羊河集团、甘肃农 垦资产及甘肃国投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莫高股份的股份的相关计划。六、本次要约收购股份的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为向除甘肃农垦、黄羊河集团、甘肃农垦资产、甘肃国投以外的莫高股份股东发出的部分要约。要约收购的股份情况如下:
股份种类 要约价格 要约收购数量 占被收购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元/股) (股) 比例
人民币普通股 13.42 16,056,000 5%
若莫高股份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正式公告之日至要约收购期届满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收购价格或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但最终要约价格不得低于《收购办法》规定的最低价。
七、要约收购资金的相关情况
基于要约价格为13.42元/股的前提,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
215,471,520元,要约收购所需资金均来源于收购人自有资金。收购人在公告要
约收购提示性公告前已将43,094,304元(相当于收购资金最高金额的20%)作为
履约保证金存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金。
收购人承诺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将根据登记结算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确认认购结果,并按照要约条件履行收购义务。
八、本次要约收购的有效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30个自然日,期限自2017年5月15日至2017年6
月13日。
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要约收购有效期内,投资者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上查询截至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以及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
九、收购人聘请的财务顾问及法律顾问情况
(一)收购人财务顾问
名称: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勇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深田路46号深田国际大厦20楼
联系人:张兴初、曾福杰、吴睿
电话:0592-2079676
传真:0592-2079228
(二)收购人法律顾问
名称:甘肃玉榕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李张发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3号盛贸华府C座28、29楼
联系人:裴延君、王爱民
电话:0931-8177627
传真:0931-8177621
十、要约收购报告书签署日期
本要约收购报告书于2017年5月10日签署。
收购人声明
1、本报告书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7号—要约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
2、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收购人在莫高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莫高股份拥有权益。
3、收购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4、本次要约收购的目的旨在提高甘肃农垦对莫高股份的持股比例,巩固国有控股权,不以终止莫高股份的上市地位为目的。
本次要约收购前,甘肃农垦直接持有莫高股份29,763,636股,占上司公司总
股本的9.27%;通过全资子公司黄羊河集团、甘肃农垦资产间接持有莫高股份
62,416,4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9.44%;甘肃农垦直接和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总股本的28.71%。甘肃农垦控股股东甘肃国投持有莫高股份3,307,900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本的1.03%。甘肃农垦及其控股股东合计持有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9.74%。
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甘肃农垦将最多直接持有莫高股份45,819,636股,间接
持有莫高股份62,416,4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3.71%。甘肃农垦及其控股
股东合计将最多持有莫高股份111,544,01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4.74%。
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5、本次要约收购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财务顾问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6、收购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要约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并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重要声明...... 2
特别提示...... 3
本次要约收购的主要内容...... 4
收购人声明...... 8
目录...... 10
第一节释义......11
第二节收购人的基本情况...... 12
第三节要约收购方案......21
第四节专业机构的意见...... 27
第一节释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在本报告书摘要中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莫高股份、上市公司、被指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543.SH
收购公司
本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指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书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摘指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