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21100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以电子邮
件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80 万元(含税),财务报告相关内控审计费用
为 60 万元(含税),总计 240.00 万元。具体详见公司 2021 年 10 月 23 日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