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09 股票简称:天富能源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零二三年七月
目录
释义......1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2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2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2
(二)第八师国资委关于本次发行的批准......2
(三)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
(四)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过程......2
(五)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3
(六)股份登记托管情况......4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4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条款......4
(二)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6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11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11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及交易情况......19
(三)发行对象的核查......19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23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3
(二)发行人律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23
(三)发行人会计师: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4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24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24
(一)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24
(二)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24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25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25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26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26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26
(五)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26
(六)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27
第三节 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28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29
第五节 相关中介机构声明......30
第六节 备查文件......35
一、备查文件......35
二、查阅地点时间......35
释义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计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发行人、上市公司、 指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天富能源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指 票
股票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指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
商)、保荐人、恒泰长财证 指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券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审计机构、 指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资机构、天职国际
发行人控股股东、天富集团 指 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23 年 2 月修订)》
《实施细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
则》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订)》
元、万元、亿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2 年 2 月 28 日,发行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
(二)第八师国资委关于本次发行的批准
2022 年 3 月 14 日,发行人收到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来的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第八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批复》(师国资权〔2022〕5 号),第八师国资委原则上同意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三)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股东大会的批准
2022 年 3 月 16 日,发行人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
2、股东大会的授权
2022 年 3 月 16 日,发行人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
议案》,2023 年 5 月 9 日,发行人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相关事宜。
(四)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过程
1、2022 年 10 月 10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2、2022 年 11 月 3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新疆天富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41 号),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五)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
发行人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向获得配售股份的投资者发出了《新疆天富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
2023 年 6 月 28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
职国际”)出具了《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40488 号)。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23 年6 月 28 日,恒泰长财证券为本次发行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本次发行对象缴纳的申购款人民币 1,499,999,918.10 元。
2023 年 6 月 29 日,恒泰长财证券将上述募集资金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保荐
费(不含增值税)后划付至发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天职国际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同日,天职国际就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40588 号)。根
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23 年 6 月 29 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1,499,999,918.10 元,扣除发生的抵减资本公积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7,995,865.6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82,004,052.45 元。其中计入股本金额为人民币 227,617,59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1,254,386,462.45元,变更后的股本金额为人民币 1,379,032,607 元。
公司因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而发生的抵减资本公积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17,995,865.65 元(不含增值税),明细如下:承销保荐费 16,981,132.07 元,验
资费 188,679.25 元,信息披露费 611,320.75 元,证券登记费 214,733.58 元。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缴款通知书的发送、缴款和验资过程合规,符合《认购邀请书》的约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规定以及《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
(六)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条款
1、发行种类和面值
本次定向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
民币 1.00 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期首日为 2023 年 6 月 20
日。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程序和规则,
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6.59 元/股,发行股数 227,617,590 股,募集资金总额
1,499,999,918.10 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9 名,符合《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普通股股票,并与发行人签订了《认 购合同》。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限售期
(月)
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4,916,540 295,999,998.60 6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7,162,367 178,999,998.53 6
3 石河子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2,913,505 150,999,997.95 6
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353,566 87,999,999.94 6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