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00 证券简称:中化国际 编号:2020-017
债券代码:136473 债券简称:16 中化债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0 年 3 月 13 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5,324万股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
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2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0 年 1 月 22 日。现将有关
事项说明如下:
1、授予日:2020 年1月22日
2、首次授予数量:5,324 万股
3、授予人数:257人
4、授予价格:3.16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获授限制性 占授予 占目前总股本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 总量比例 的比例
(万股) (%) (%)
刘红生 执行董事、总经理 130 2.20% 0.05%
程晓曦 执行董事、副总经理 105 1.77% 0.04%
陈宝树 首席研发官 80 1.35% 0.03%
秦晋克 财务总监 80 1.35% 0.03%
王军 副总经理 80 1.35% 0.03%
苏赋 副总经理 80 1.35% 0.03%
周颖华 副总经理 80 1.35% 0.03%
柯希霆 董事会秘书 60 1.01% 0.02%
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及核心骨干
4,629 78.25% 1.70%
(共 249 人)
预留股份 592 10.00% 0.22%
合计 5,916 100.00% 2.18%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一)本激励计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年。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与相对应的限制性股票相同。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第一批解除限售 33%
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二批解除限售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3%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三批解除限售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4%
(四)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
本计划在2020-2022年的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本公司财务业绩指标、个人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财务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可解除限售条件。选择净资产现金回报率(EOE)、利润总额和经济增加值(EVA)作为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目标值的设定充分考虑公司未来战略的实现及股东要求。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解除限售。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具体如下:
解除限售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1) 2020 年净资产现金回报率(EOE)不低于 26.5%,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
第一批解除限售 2) 2020 年利润总额较 2016-2018 平均利润总额增长率不低于 89%,且不
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对应较 2018 年利润总额的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1%;
3) 2020 年公司 EVA 达到集团下达的考核要求。
1) 2021 年净资产现金回报率(EOE)不低于 26.7%,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
第二批解除限售 2) 2021 年利润总额较 2016-2018 平均利润总额增长率不低于 110%,且
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对应较 2018 年利润总额的复合增长率不低
于 11%;
3) 2021 年公司 EVA 达到集团下达的考核要求。
1) 2022 年净资产现金回报率(EOE)不低于 27%,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
第三批解除限售 2) 2022 年利润总额较 2016-2018 平均利润总额增长率不低于 133%,且
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对应较 2018 年利润总额的复合增长率不低
于 11%;
3) 2022 年公司 EVA 达到集团下达的考核要求。
注1:上述授予与解除限售考核口径均为扣除物流业务后的业绩指标达成结果(即不包含中化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的经营结果)。
注2:上述授予与解除限售业绩考核中利润总额指扣除投资收益后的利润总额。
注3:上述授予与解除限售业绩考核中EOE=EBITDA/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平均净资产,是反映股东回报和公司价值创造的综合性指标,其中EBITDA为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平均净资产为期初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算术平均值。
注4:集团下达的EVA考核要求即为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年度财务预算EVA指标。
注5:若在本次计划的有效期内公司实施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等可能对公司净资产及净资产现金回报率带来影响的行为,则在计算各考核年度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现金回报率时应剔除该等行为所带来的影响,并相应调整各年度考核条件中有关净资产现金回报率的考核指标,调整方案视具体情况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注6:在本计划有效期内,针对公司未来可能产生的影响公司业绩的行为(如依据上级有关部门决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或企业响应国家政策号召而实施的相应战略举措),造成相关业绩指标不可比情况,则授权公司董事会对相应业绩指标进行还原或调整,并且报国务院国资委备案。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额度同时与其个人上一年度的绩效考核挂钩,具体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具体如下:
个人年度考核结果 S A B C D
个人绩效系数 100% 100% 100% 60% 0%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0 年 3 月 5 日出具
了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 60943059_I01 号验资报告,认为:
截至 2020 年 2 月 26 日,公司已收到 257 名激励对象缴纳的募集股款人民币
168,238,400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53,24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114,998,400 元。所有募集股款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投入。
公司本次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761,156,472 元,股本为人民币
2,761,156,472 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324 万股已于 2020 年 3 月 13
日完成登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6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2,761,156,472 股,控股股
东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 55.352%下降至 54.285%,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的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证券类别 变更前数量(股) 变更数量(股) 变更后数量(股)
无限售流通股 2,707,916,472 0 2,707,916,472
限售流通股 0 53,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