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1 证券简称:双良节能 编号:2021-064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
合同类型:日常经营性合同
合同金额:人民币 18,998 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完成间冷塔的设备
材料安装工作。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若本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对公司未来年度净利润有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特别风险提示:
1、安全施工风险:本合同项目工期较长,公司对项目现场人员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负全面责任,存在质量事故等情况导致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标准制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设施、加强安全教育等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2、履约风险:公司与买方均具有履约能力,在未来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客户需求变化、原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
本项目预计到 2023 年履行完毕,履约周期较长,本合同按照预付款-备料款-到货款-安装完工款-投运款-质保金-安装工程款的模式进行结算。公司业务收入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逐步确认,款项的收回存在不确定性风险,计入公司各年度的营业收入存在不确定性。
3、违约风险:如因公司或者其他原因无法及时交货或交付设备及工程质量不达买方要求,可能会导致违约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根据其金额,无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标的情况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卖方”)于2021年6月23日披露了《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并已取得上述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
公司于7月12日与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简称“买方”)签订了《甘肃电投常乐电厂调峰火电项目3、4号机组(2×1000MW)工程间冷系统设备及安装采购合同书》,卖方向买方采购用于甘肃电投常乐电厂调峰火电项目3、4号机组(2×1000MW)EPC总承包工程的间冷系统设备、安装及相关服务,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8,998万元。甘肃省电投集团常乐电厂调峰火电项目位于酒泉市瓜州县柳沟综合物流及现代煤化工产业园区东侧约3公里处,是甘肃酒泉至湖南湘潭±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的配套调峰火电项目。规划拟占地面积219.44公顷,利用新疆丰富的煤炭资源和当地国有未利用土地资源,与当地清洁能源基地相配合,并与西北750千伏电网建设相协调,对千万千瓦级风电及光电的外送具有良好的调峰补偿作用,是甘肃省河西走廊750千伏电网的主要支撑电源,对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电、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名称: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0724P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黄寺大街甲 24 号
法定代表人:王毓
注册资本:10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压力管道设计(有效期至 2020 年 09 月 04 日);压力容器设计(有
劳务人员;普通货运;工程综合设计;工程综合勘察;工程测量、测绘;岩土工程、通信工程、智能、消防、建筑幕墙、装饰专项设计施工;海洋工程勘察;工程咨询;工程造价咨询;地质勘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监理;设备监理;工程招投标代理;工程检测与调试;工程建设项目总承包;施工总承包;单项工程总承包;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勘查、施工、监理;城市规划;防雷工程设计施工;建设工程安全性评价;对外承包工程;进出口业务;项目投资;房屋、设备租赁;设备采购;软件开发与销售。(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总价款:人民币 18,998 万元
人民币(大写):壹亿捌仟玖佰玖拾捌万元整
2、付款方式: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
本合同按照预付款-备料款-到货款-安装完工款-投运款-质保金-安装工程款的模式进行结算。
3、交货期限:2023 年 6 月 30 日完成间冷塔的设备材料安装工作。
4、履约地点: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柳沟工业园区常乐电厂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5、保证期限:本合同质量保证期概念以缺陷责任期定义:是指卖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一般情况自为通过 168 小时商业试运行之日起计算。缺陷责任期为 1 年。
6、违约责任:
1)、若合同货物技术指标不满足技术协议的要求,采取本合同约定的补救措施(仅限一次且应在 2 个月内完成)后,仍不能满足要求的,除买方拒绝接收合同货物外,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2)、卖方迟延交付货物或者迟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7、合同生效:本合同协议书经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8、争议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争议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解决意见或任何一方不愿协商的,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中未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四、说明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18,998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比重为9.17%。本合同若能顺利实施,预计会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2、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其形成业务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1、安全施工风险:本合同项目工期较长,公司对项目现场人员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负全面责任,存在质量事故等情况导致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标准制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设施、加强安全教育等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2、履约风险:公司与买方均具有履约能力,在未来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客户需求变化、原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
本项目预计至 2023 年履行完毕,履约周期较长,本合同按照预付款-备料款-到货款-安装完工款-投运款-质保金-安装工程款的模式进行结算。公司业务收入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逐步确认,款项的收回存在不确定性风险,计入公司各年度的营业收入存在不确定性。
3、违约风险:如因公司或者其他原因无法及时交货或交付设备及工程质量
不达买方要求,可能会导致违约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六、上网公告备查附件
双方签署的《甘肃电投常乐电厂调峰火电项目 3、4 号机组(2×1000MW)工程间冷系统设备及安装采购合同书》。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