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1 证券简称:双良节能 编号:2023-089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双良节能”)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共计 1,846,018,867.93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351 号《关于同意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同意,并根据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的公司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向
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260,000.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为 2,600 万张,期限 6 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0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14,911,320.7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85,088,679.25 元。2023 年8 月 14 日,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其保荐承销费(不含税)人民币 10,400,000.00 元后的余款人民币2,589,600,000.00 元汇入公司开设的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3)00104 号《验资报告》。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40GW 单晶硅二期项目(20GW) 623,725.00 186,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74,000.00 74,000.00
合计 697,725.00 260,000.00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并结合市场情况利用 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 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拟投资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总量,公司 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 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 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 2023 年 8 月 17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际投资额为 1,845,088,679.25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置换金额
号 金额 可置换金额
1 40GW 单晶硅二期项目(20GW) 1,860,000,000.00 1,845,088,679.25 1,845,088,679.25
合计 1,860,000,000.00 1,845,088,679.25 1,845,088,679.25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4,911,320.75 元(不含税),
截至 2023 年 8 月 17 日,其中以自筹资金支付金额为人民币 930,188.68 元,置
换金额为人民币 930,188.68 元。具体支付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类别 费用总额 自筹资金支付金额 本次置换金额
1 保荐及承销费用 10,900,000.00 - -
2 律师费用 1,250,000.00 600,000.00 600,000.00
3 审计及验资费用 1,450,000.00 - -
4 资信评级费用 330,188.68 330,188.68 330,188.68
5 发行手续费用 132,075.47 - -
6 信息披露费用 849,056.60 - -
合计 14,911,320.75 930,188.68 930,188.68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召开八届三次董事会、八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 1,846,018,867.93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本次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的实际支付情况,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3)01655 号】,认为双良节能管理层编制的截至 2023 年 8月 17 日止的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8 月修订)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
实反映了双良节能截至2023年8月17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双良节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3)01655 号)。双良节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人对双良节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一)《关于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衡专字(2023)01655 号】;
(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