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双良节
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将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的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2 号)核准,公司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43,405,443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14.3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87,999,998.19 元,
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 23,150,000.00 元后的余款人民币 3,464,849,998.19 元,已由主承
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9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公司本
次发行费用 27,046,226.41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3,460,953,771.78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2)00087 号《验资报告》。
(2)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351 号《关于同意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同意,并根据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3 日
召开的公司八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260,000.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为 2,600 万张,期
限6年。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人民币 14,911,320.7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85,088,679.25 元。2023 年 8 月 14 日,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
司已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其保荐承销费(不含税)人民币 10,400,000.00 元后的余款人民币 2,589,600,000.00 元汇入公司开设的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3)00104 号《验
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情况等方面均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
(1)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商业银行(即:中国建设银行江阴临港新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临港新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利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开发区支行、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港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鉴于募投项目“双良硅材料 40GW 单晶硅一期项目(20GW)”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孙公司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良硅材料”)。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的资金
需求,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2022 年 8 月 23 日,公司七届董事会 2022 年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建设的议案》。公司及双良硅材料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江阴临港新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2)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及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商业银行(即: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虹桥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利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利港新城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开发区支行和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利港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
户管理,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2、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1)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备注
双良节能系统股 中国建设银行江阴临
32050161633600001270 200,000,000.00 - 已销户
份有限公司 港新城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双良节能系统股
限公司江阴临港新城 1103018029100107023 650,000,000.00 - 已销户
份有限公司
支行
双良节能系统股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465077950409 650,000,000.00 - 已销户
份有限公司 司江阴分行
双良节能系统股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10640401040018828 650,000,000.00 - 已销户
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江阴利港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双良节能系统股
份有限公司江阴开发 92090078801900001374 650,000,000.00 - 已销户
份有限公司
区支行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
双良节能系统股
行股份有限公司利港 018801040018698 664,849,998.19 - 已销户
份有限公司
支行
双良硅材料(包 中国建设银行江阴临 已销户
头)有限公司 港新城支行 32050161633600001272 - - (注 2)
合计 3,464,849,998.19 -
注: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双良硅材料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双良硅材料 40GW 单晶硅一期
项目(20GW)”,公司将其募集资金专户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和补充流动资金后剩余的资金及利息全部转入双良硅材料募集资金专户后销户。
注 2:中国建设银行江阴临港新城支行(32050161633600001272)账户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已办理销户,并将利息余额 1,141.56 元转出至一般户。
(2)2023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
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备注
双良节能系统股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份有限公司 司江阴虹桥路支行 408510100100012397 740,000,000.00 - 已销户
双良节能系统股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江阴利港支行 10640401040020303 250,000,000.00 - 已销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双良节能系统股
限公司江阴利港新城 32050161633600001681 249,600,000.00 121,129.16
份有限公司
支行
双良节能系统股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
份有限公司 司江阴支行 29110188000290685 250,000,000.00 - 已销户
双良节能系统股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10 月
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江阴支行 39930180808869870 600,000,000.00 - 已销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双良节能系统股
份有限公司江阴开发 92090078801700001501 250,000,000.00 - 已销户
份有限公司
区支行
江苏江阴农村商业银
双良节能系统股
行股份有限公司利港 018801040022573 250,000,000.00 - 已销户
份有限公司
支行
双良硅材料(包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头)有限公司 司江阴虹桥路支行 408510100100012543 - -
合计 2,589,600,000.00 121,129.16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附表 2。
三、前次募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