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1 证券简称:双良节能 编号:2021-012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
合同类型:日常经营性合同
合同金额:人民币 8,790 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执行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 日至 2031 年 4 月 30 日,但
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要求改造项目必须在 1 年内完成改造。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若本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
10 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有一定的积极影响,但对每年度收入的影响不大。
特别风险提示:
1、客户风险:本合同执行周期较长,在此期间存在客户持续经营质量、信
用状况波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节能量测定争议等不确定性风险,可
能导致公司款项无法全部收回。
2、宏观风险: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外部
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
不可抗力等因素,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公司前期可能需要
投入资金完成相应设备的投入、改造及支付能源费用等,合同款项回收
周期较长,存在经济周期、利率、通货膨胀、能源单价波动等宏观经济、
市场环境的不确定性风险。
3、违约风险:如因公司或者其他原因无法按时完成机房改造调试或未能按
照合同标准提供能源服务,可能会导致违约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根据其金额,无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标的情况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乙方”)于2021年3月2日与宜兴市中医医院(简称“甲方”)签订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在未来10年为甲方提供包括能源供应、日常操作、费用结算、系统及设备维保等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8,790万元,合同期十年。宜兴市中医医院位于宜兴市阳泉东路128号,2019年医院核定床位830张,现实际开放床位649张,年诊疗人次约70万,手术约24000台次。甲方以节能、提升中央空调运营满意度为目的,委托乙方对甲方中央空调设备等用能系统实施节能改造并提供全院能源托管服务。
2、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名称:宜兴市中医医院
登记管理机关:宜兴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282466455162E
住所:宜兴市宜城街道阳泉东路 128 号
法定代表人:邵平
开办资金:11,626.75 万人民币
宗旨和业务范围: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全科诊疗与护理及保健与健康教育。
关联关系:宜兴市中医医院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总价款:人民币 8,790 万元,即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费用
人民币(大写):捌仟柒佰玖拾万元整
当蒸汽和电任何一种能源价格变化(上涨/下降),能源年基准费因价格原因调整公式为:∑(P 汽-P 汽基)×(Vi1-Vi2)+(P 电-P 电基)×(Ai1-Ai2),该费用每年核算一次,每次能源价格调整时,双方应对价格调整时能源仪表的实时读数进
行抄表记录和签字确认,并对相关方发出的能源价格调整书面通知进行存档,以作日后核算能源调差的依据。能源价格未调整期间,双方应每月 1 日对能源仪表的实时读数进行抄表记录和签字确认,以备日后能源实际耗量的核算管理。(能源单价费用下降由甲方)
P 汽、P 电分别为使用期蒸汽、电等能源的实时价格,P 汽基、P 电基分别为
合同洽谈时甲方提供的蒸汽、电等能源的基准价格;Vi1、Ai1 分别为调价后蒸汽、电等能源的实时读数,Vi2、Ai2 分别为调价前(或上次调价时)蒸汽、电等能源的实时读数。
2、付款方式:合同款按照电汇形式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1)、合同签订前 5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缴纳 70 万元的履约保证金。甲方
每月 20 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费用。乙方应于付款前 10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发票。
2)、医院配合乙方将医院能源缴费账户过户给乙方或签订三方代缴协议,实际每月产生的能源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直接支付给相关公司。乙方给医院的开票金额为当期能源服务费。
3)、由甲方按总包费用平均每月支付给乙方,乙方应开具发票。医院实际产生费用由乙方交给相应公司。
4)、付款前乙方须根据考核确定后的支付金额向甲方提供发票。
3、履约期限:合同执行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 日至 2031 年 4 月 30 日,但合
同签订之日起甲方要求改造项目必须在 1 年内完成改造。
4、履约地点:宜兴市阳泉东路128号。
5、其他约定:乙方运营未满服务期限,投资设备的产权归乙方所有。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运营未满服务期限,投资设备的产权无偿归甲方所有,且甲方不承担乙方投资设备改造费用;乙方运营满年限且甲方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费支付完毕,产权自动转归甲方。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运营未满服务期限,则甲方应将乙方投资总金额按年折算,并支付投资总额10%的赔偿金,在乙方停止运营之日起30日内将未运营完年数投资总金额一次性付给乙方。
6、违约责任:
1)、在甲方无违约行为情况下,如乙方未按标准提供能源服务,每延期1天,按当年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费总额1‰支付违约金;
2)、在乙方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如甲方未按约定超出最迟交付运营时间将空调系统交由乙方运营,每延期1天,按当年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费总额1‰支付违约金,运营期限以乙方实际运营日起算。甲方延期付款,每延期一天,当月应付中标方支付1%的违约金,延期60天以上,乙方可以停止运营服务;
3)、在对方无违约行为情况下,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按年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费总金额的3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全部损失。
7、合同生效: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8、争议解决: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原告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四、说明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若本合同顺利履行,将对本年度以及未来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和净利润有一定积极影响;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8,790万元,分十年按月平均收回,占上市公司营业收入比重不高,对当期及未来各期总体业绩影响金额不大。
2、宜兴市中医医院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其形成业务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1、客户风险:本合同执行周期较长,在此期间存在客户持续经营质量、信用状况波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节能量测定争议等不确定性风险,可能导致公司款项无法全部收回。
2、宏观风险: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公司前期可能需要投入资金完成相应设备的投入、改造及支付能源费用等,合同款项回收周期较长,存在经济周期、利率、通货膨胀、能源单价波动等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的不确定性风险。
3、违约风险:如因公司或者其他原因无法按时完成机房改造调试或未能按照合同标准提供能源服务,可能会导致违约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上网公告备查附件
双方签署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