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75 股票简称:华光股份 编号:临2008-013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08
年9 月28 日以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08 年10 月8 日在无锡市城南路3
号会议室举行,会议由董事长王福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 人,实到
董事6 人,董事聂海涛因工作原因未参加,授权董事贺旭亮代为表决。公
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无锡国联华光电站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设备销
售合同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无锡国联华光电站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设备销售合同,公司
向无锡国联华光电站工程有限公司销售1 台300t/h 煤粉锅炉、2 台(套)
60t/h 燃煤CFB 锅炉、2 台(套)50t/h 燃煤CFB 锅炉,合同金额共计4160
万元。
议案表决中,关联董事王福军、蒋志坚回避了表决。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 年10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