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475 股票简称:华光环能 编号:临 2024-073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重或要者内重容大提遗示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4 年 9 月 12 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308 万股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光环能”)已于近日完成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授予情况
2024 年 9 月 5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24 年 9 月 5 日
2、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7.55 元/股
3、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骨干
4、 授予人数 150 人,授予股份数共计 1308 万股
5、 股票来源: 公司向授予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本次实际授予数量与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拟授予数量不存在差异。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 占股权激励计 占授予时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万 划总数的比 总股本的
股) 例% 比例%
蒋志坚 董事长 20 1.53 0.02
缪 强 董事、总经理 20 1.53 0.02
毛军华 董事、副总经理 20 1.53 0.02
徐 辉 副总经理 20 1.53 0.02
周建伟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20 1.53 0.02
朱俊中 副总经理 20 1.53 0.02
黄 毅 副总经理 20 1.53 0.02
舒婷婷 董事会秘书 10 0.76 0.01
小计 150 11.47 0.16
其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
及核心业务骨干 1158 88.53 1.23
(142 人)
合计(150 人) 1308 100.00 1.39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本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锁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24 个月后,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未来 36 个月内按 1/3、1/3、1/3 的比例分三期匀速解除。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
性股票数量比例
第一次解锁 自授予日登记完成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至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1/3
第二次解锁 自授予日登记完成起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1/3
至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次解锁 自授予日登记完成起满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至授予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1/3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2024 年 9 月 9 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苏
公 W[2024]B068 号),审验了截至 2024 年 9 月 6 日止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经审验,截至 2024 年 9 月 6 日止,公
司已向 150 名激励对象发行限制性股票 13,08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7.55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8,754,000.00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人民币13,080,00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85,674,000.00 元。各激励对象均以货币出资。
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942,885,729.00 元,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
942,885,729.00 元。截至 2024 年 9 月 6 日止,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55,965,729.00 元,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955,965,729.00 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308 万股,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并已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9 月 12 日。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向授予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仍合计持有公司 53.18%股
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授予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证券类别 变动前数量 本次变动 变动后数量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479,238 13,080,000 13,559,238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42,406,491 0 942,406,491
合计 942,885,729 13,080,000 955,965,729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8,754,000 元,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限制性股票的单位成本=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的公允
价值=授予日收盘价。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4 年 9 月 5 日,授予价
格为 7.55 元/股,在 2024-2028 年将按照各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比例和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总额分期确认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经测算,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合计为 1308 万元,2024-2028 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需摊销总费用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1,308.00 157.44 472.33 399.67 205.89 72.67
注: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虽然对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公司各年净利润有些许影响,但考虑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业务、技术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公司经营效率,激励计划带来的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