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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66 沪市 蓝光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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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466:蓝光发展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12-29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8—179号
债券代码:136700(16蓝光01)                      债券代码:136764(16蓝光02)
债券代码:150215(18蓝光02)                      债券代码:150216(18蓝光03)
债券代码:150312(18蓝光06)                      债券代码:150409(18蓝光07)
债券代码:150413(18蓝光09)                      债券代码:150495(18蓝光1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日:2018年12月28日

     本次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数量:957.60万份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议案》。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以2018年12月28日为本次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授予4名激励对象957.6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39元/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8年1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1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核实<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18年1月9日至2018年1月18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1月1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年1月24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自查报告》。

  5、2018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予公司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确定公司本次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日为2018年1月29日,授予23名激励对象11,420万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0.04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名单及授予安排等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6、2018年2月9日,公司首次授予的11,420万份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授予登记手续。

  7、2018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数量及价格的议案》。2018年6月13日,公司实施完毕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
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对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数量由11,420万份调整为15,988万份;对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0.04元/股调整为7.1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行权数量及价格调整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18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数量调整及授予的议案》。2018年6月13日,公司实施完毕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将预留股票期权数量由1,384万份调整为1,937.60万份。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确定以2018年10月12日为本次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授予4名激励对象98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4.99元/股,剩余的957.6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由公司董事会另行确定。公司独立董事对预留股票期权数量调整及授予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18年11月20日,公司预留授予的980万份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授予登记手续。

  10、2018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确定以2018年12月28日为本次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授予4名激励对象957.6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39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预留股票期权授予事项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关于“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为: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三)本次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18年12月28日

  2、授予数量:本次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数量为957.60万份股票期权,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2%。

  3、授予人数: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4人,包括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高管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4、行权价格: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5.39元/股。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该行权价格为下列价格中较高者:
  (1)本次预留股票期权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5.39元/股;

  (2)本次预留股票期权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6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5.07元/股。

  5、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行权期和行权安排的情况: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51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自首次授予登记日起15个月。

    本次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行权时间及比例安排如下: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登记日起15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40%

                登记日起27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登记日起27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30%

                登记日起39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登记日起39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30%

                登记日起51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7、本次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序                          本次获授的预  占预留股票期权  占授予股票期  占目前总股本
号    姓名        职务      留股票期权数      的比例      权总数的比例    的比例

                              量(万份)

1    余驰        董事        200.00        10.32%        1.12%        0.07%

2    罗瑞华  副总裁、董事    330.00        17.03%        1.84%        0.11%

                会秘书

3    子公司高管及核心技术      427.60        22.07%        2.39%        0.14%

      (业务)骨干2人

          合计                957.60        49.42%        5.34%        0.32%

    注1:董事余驰在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时已获受股票期权1680万份(调整后),本次预留授予获受股票期权200万份,累计获受股票期权1880万份。

    注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二、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董事会确定以2018年12月28日为本次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