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ST 九有 公告编号:临 2021-048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基本情况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0年6月30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河北弘城控股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城控股”)、包笠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16.75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2020年7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当时资本市场环境变化等原因,经与相关主体协商一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并于2020年11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于2020年12月28日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在原方案基础上调减了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募集资金总额和限售期。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调减后为弘城控股,发行数量不超过160,000,000股(含本数),发行价格1.85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
296,000,000.00元,限售期36个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2020年12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原因
自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构等一直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各项工作。公司亦在此期间收到较多投资者关
于本次方案的建议与关切,公司对此高度重视。
综合考虑监管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经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协商一致,公司审慎决定,终止此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
三、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影响
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19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交易的议案之前,已将该交易的相关资料提交公司独立董事审阅并获得事前认可,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是基于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本次董事会召集召开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