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编号:临2018-071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洪城水业”)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2月2日以专人送出方式、电子邮件方式及传真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全体董事一致认可本次会议于2018年12月3日上午9:3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各位董事的认真审议和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调整<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因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尚未取得相关资质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及募投项目再次进行了调整,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再次调整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临2018-073)。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钢、邓建新、万义辉、胡江华、史晓华回避了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关于再次调整<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其中: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因对《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再次进行
了调整,公司修订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和《关于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临2018-074)。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钢、邓建新、万义辉、胡江华、史晓华回避了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其中: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洪城水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公司修订了《洪城水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洪城水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钢、邓建新、万义辉、胡江华、史晓华回避了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洪城水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洪城水业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洪城水业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8-075号、临2018-076号公告。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