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贵研铂业 证券代码:600459 公告编号:临 2021-052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时间:2021年12月4日至12月8日(工作日9:00-11:30及13:00-17: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杨海峰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拟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杨海峰,男,白族,1970 年 12 月 8 日生,大学本科学历。具备律师执业资格、注册
会计师执业资格、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注册会计师证券从业资格;具备高级会计师职称、会计师职称、经济师职称。
主要履历:
1989.09—1993.07 就读于上海财经大学
1993.07—1997.11 就职于云南省糖业总公司
1997.11—2007.03 就职于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历任业务人员、项目
经理、部门经理、副主任会计师
2007.04—2010.02 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律师
2010.03—今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2021.09—今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4.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杨海峰先生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2021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对《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全权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理由如下: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试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有关主体资格的规定,不存在《管理办法》《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激励对象范围的确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管理、技术和业务骨干(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以及由公司控股股东以外的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直系近亲属)。
3.《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限售安排、解除限售安排、变更、终止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依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5.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并为之共同努力奋斗。
6.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制订《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并建立了完善的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以确保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实施,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7.《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拟定、审议流程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须取得云南省国资委批准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10日 9点00分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昆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路988号贵研铂业A1幢)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2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征集投票权的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临2021-051号公告。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截止2021年12月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1 年 12 月 4 日至 2021 年 12 月 8 日(工作日上午 9:00 至 11:30、
下午 13:00 至 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1.征集对象范围内的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战略发展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战略发展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战略发展部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视为无效。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路988号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件人:战略发展部
邮政编码:650301
电话:0871-68328190
传真:0871-68326661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4.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7.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8. 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
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杨海峰
2021 年 11 月 25 日
附件:贵研铂业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