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贵研铂业 证券代码:600459 公告编号:临 2021-057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以传真和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
室采用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举行。
公司董事长郭俊梅女士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经会议审议,通过以下预(议)案:
1、《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临 2021-059 号)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
2、《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临 2021-060 号)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3、《关于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贵金属二次资源富集再生现代产业基地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贵金属二次资源富集再生现代产业基地项目的公告》(临 2021-061 号)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投资
建设贵金属二次资源富集再生现代产业基地项目的议案》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我们对公司及公司确定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
1、根据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12月10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规定。
2、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确定的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规定的作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一致同意公司本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2021 年 12 月 10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450 名激励对象授予 2378.65 万股
限制性股票。
三、公司董事会薪酬/人事委员会、战略/投资发展委员会分别对本次会议的相关议题在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召开会议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战略/投资发展委员会审议了《关于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贵金属二次资源富集再生现代
产业基地项目的议案》一项议案。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贵金属二次资源富集再生现代产业基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十四五”贵金属产业发展规划。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实现贵金属资源循环利用产能规模和生产能力的提升,增强公司在贵金属二次资源市场的竞争力,不断提高贵金属资源保障能力,有利于贵金属产业长足发展。会议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薪酬/人事委员会审议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二项议案。认为:
1、公司拟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
2、公司调整后的首次授予名单与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一致。
3、本次拟被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规定的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本次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具备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主体资格,满足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4、公司和本次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5、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关于授予日的规定。
会议一致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2021 年 12 月 10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450 名激励对象
授予 2378.65 万股限制性股票。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