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二○二三年十一月
会 议 须 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在股东大会上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特制定以下会议须知:
一、董事会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股东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并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在大会上要求发言,需在会议召开前向董事会秘书处登记,发言顺序根据持股数量的多少和登记顺序确定,发言内容应围绕大会的议案,每位股东的发言时间不超过五分钟。
五、除涉及公司的商业秘密不能在股东大会上公开外,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有义务认真负责地回答股东提问。
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在投票过程中股东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安排,维护好股东大会秩序。
七、股东如需了解超出会议议案范围的公司具体情况,可以在会后向董事会秘书咨询。
华纺股份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时间 2023 年 11 月 29 日 14:00
地点 山东省滨州市东海一路 118 号公司本部
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出席,监事、高管人员、律师列席
主持人 苏德民副董事长
会议内容 备注
1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盛守祥
2 汇报本次会议召集及出席情况 丁泽涛
3 选举计票人、监票人 盛守祥
4 宣读议案
4-1 公司章程修正案 赵玉忠
4-2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赵玉忠
4-3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正案 赵玉忠
5 参会股东发言,公司董事、监事、高管解答
6 发放表决票进行现场表决
7 宣布现场投票结果 丁泽涛
8 律师宣读见证意见 律师
9 签署股东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10 现场会议结束
材料一: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 年 7 月中国证监会审议通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并于 2023 年 9 月
4 日开始执行,根据证监会安排,按照该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拟对《华纺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1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HUAFANG CO., LTD
第一百四十二条 独立董事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成 第一百四十二条 独立董事辞职将导致董事会或
员或董事会成员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最低人数,在 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法
2 改选的独立董事就任前,独立董事仍应当按照法 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
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务。董事 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拟辞职的独立董事应当继续
会应当在2个月内召集股东大会改选独立董事。 履行职责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之日。公司应当自
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第一百四十三条 独立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 第一百四十三条 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可以
出书面辞职报告,并对任何与其辞职有关或其认为 提出辞职。独立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
有必要引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进行说 职报告,对任何与其辞职有关或者其认为有必要引
明。该独立董事与公司应当及时通知证券交易所, 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进行说明。公司应
3 说明原因并公开披露。 当对独立董事辞职的原因及关注事项予以披露。
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无正当理由不得被免 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公司可以依照法定程序
职。提前免职的,公司董事会应将其作为特别事项 解除其职务。提前解除独立董事职务的,公司应
予以披露。 当及时披露具体理由和依据。独立董事有异议的,
公司应当及时予以披露。
第一百四十四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独立董事本
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必须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出
席。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可以书面形式 第一百四十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董事
4 对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题发表意见并书面 会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应
委托其他董事在会议中代为宣读。未出席董事会会 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
议的独立董事不得委托其他人代表其本人发表意 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见或根据被委托人自己的意愿对董事会的议案进
行表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 独立董事的职责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百四十五条 独立董事的职责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部门 (一)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
规章中对其他董事所要求的职责; 确意见;
5 (二)独立董事应当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 (二)对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
(三)独立董事应当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 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主动调查、获取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 (三)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
(四)独立董事应就以下问题发表其独立意 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
见: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
1、提名、任免董事;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2、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五)独立董事应就以下问题发表其独立意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见:
4、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 1、提名、任免董事;
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或高于公 2、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0.5%的借款或其他资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4、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
5、 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 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或高于公
事项; 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0.5%的借款或其他资
6、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分配预案; 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7、公司对外担保事项; 5、 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
8、股权激励计划; 事项;
9、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6、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分配预案;
10、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7、公司对外担保事项;
(五)向公司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 8、股权激励计划;
其履行职责的情形进行说明; 9、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 10、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定的其他职责。 (六)向公司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
其履行职责的情形进行说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
定的其他职责。
第一百四十六条 独立董事的权利: 第一百四十六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
(一)重大关联交易、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
务所,应由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同意后,方可提交 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董事会讨论;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二)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可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 (四)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五)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
(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四)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
(五)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6 (六)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的召开或对于某项 独立董事行使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所列职权
议案的决议不公允时,可以出具保留意见。对于全 的,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体独立董事出具保留意见的议案,原属于董事会决 独立董事行使第一款所列职权的,公司应当
策范围内的决议,交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原属应 及时披露。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的,公司应当
提交股东大会讨论通过的普通决议,按照特别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