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证券代码:600425 编号:临2007-031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网上发行公告
重要提示
1、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或"青松建化")增发不超过6,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下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363号文核准。2、本次增发采取网上、网下定价发行方式进行。本次发行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50%:50%。如获得超额认购,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次增发投资者的认购情况,对网上、网下预设发行数量进行双向回拨,以实现网下配售比例与网上中签率趋于一致。3、本次发行价格为11.63元/股,不低于招股意向书刊登日2007年11月6日(T-2日)前二十个交易日青松建化股票收盘价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4、本公告中有关申购的具体规定仅适用于网上发行。有关网下发行事宜请参阅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网下发行公告》。5、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网下申购情况并结合发行人募集资金需求,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本次增发募集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7.1亿元。发行结果将于2007年11月13日(T+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予以公布。6、机构投资者可自愿选择网上或网下申购中的一种方式(如果投资者同时参加网上和网下申购,则网下申购部分将被视为无效申购)参与本次发行。7、本次发行网上申购需通过网上专用申购代码“730425”,申购简称“青松增发”进行申购。8、本公告仅对投资者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次增发股票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于2007年11月6日(T-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发招股意向书摘要》。9、本次发行的有关资料亦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青松建化、发行人、公司 指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增发 指根据发行人经2007年5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
第19次会议审议并经2007年6月1日召开的2007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向社会
增发不超过6,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证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承销团 指为本次增发之目的,以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主承
销商,由具有承销资格的各承销商而组建的承销团
登记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机构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批准设立的
证券投资基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申购新股的境内法人,以
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的申购
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有效申购 指符合本次网上、网下发行公告中的有关申购规定的申
购,包括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及时缴付申购定
金、申购数量符合限制等
股权登记日 指2007年11月7日(T-1日)
申购日/T日 指2007年11月8日(T日,该日为网上、网下申购
日)
元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股票种类
本次增发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2、发行数量
本次增发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和网下的申购情况以及发行人的筹资需求协商确定,本次增发募集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7.1亿元。发行结果将在申购结束后通过《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披露。
3、发行地点
全国所有与上证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4、网上发行对象
所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上证所证券账户的境内自然人、证券投资基金和法人(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机构投资者可自愿选择网上或网下的申购中的一种方式(如果投资者同时参加网上和网下申购,则网下申购部分将被视为无效申购)参与本次发行。
5、发行方式
本次增发采取网上、网下定价发行方式进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网上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6、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11.63元/股,不低于招股意向书刊登日2007年11月6日(T-2日)前二十个交易日青松建化股票收盘价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
7、网上、网下发行数量比例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50%:50%。如获得超额认购,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次增发投资者的认购情况,对网上、网下预设发行数量进行双向回拨,以实现网下配售比例与网上中签率趋于一致。
8、承销方式
本次增发的股票采取余额包销方式,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组成的承销团包销剩余股票。
9、本次发行日程安排
交易日 日期 发行安排 股票停牌安排
上午9:30-10:30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网上和
T-2 2007年11月6日 停牌,其后正常交
网下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易
T-1 2007年11月7日 网上路演、股权登记日 正常交易
网上、网下申购;网下机构投
资者申购定金缴款(截止到账
T 2007年11月8日 停牌一天
时间为当日下午17:00时);
发行方案提示性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到账;网下申购
T+1 2007年11月9日 停牌一天
定金验资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确定网上
T+2 2007年11月12日 停牌一天
网下发行股数;计算配售比例
公告配售结果;网上配售股票
发售;退还未获配售机构投资
T+3 2007年11月13日 者申购资金;机构投资者缴纳 停牌一天
网下配售余款(到账截止时间
为T+3日下午17:00时)
网上未获配售的资金解冻;网
T+4 2007年11月14日 下申购资金验资;募集资金划 正常交易
入发行人指定账户
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10、除权安排
本次发行不做除权处理,增发股份上市流通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11、上市时间
本次增发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办理增发股份上市的有关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本次发行配售方法
在本次发行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合并统计网上和网下的有效申购情况,然后根据整体申购情况以及发行人的筹资需求,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数量。符合本次发行办法规定的有效申购(包括网下及网上申购)将按照如下原则获得配售:
1、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总发行量,所有申购均按其有效申购量获得足额发售。投资者认购后的余额由承销团包销。
2、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总发行量(即超额认购),有效申购将按以下方法进行配售:
申购类型 条件 配售比例/中签率
网下申购 申购数量下限为50万股,超过50 a
万的股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
网上通过"730425斏旯? 申购数量下限为1,000股,超过 b
代码进行的申购 1,000股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
代码进行的申购 1,000股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
本次发行将依照以下原则进行发售:网下配售比例与网上通过"730425斏旯捍虢猩旯旱闹星┞是饔谝恢拢碼≈b。
三、网上向公众投资者发行的安排
本次发行网上向公众投资者发行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网上申购的规定
1、申购代码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