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 2021-071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松河煤业完成债务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参股子公司贵州松河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松河煤业”)通知:根据松河煤业债委会会议纪要(第六期),松河煤业债务重组已完成。关于松河煤业
实施债务重组的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参股子公司实施债务重组的公告》(临 2020-010)。
现将松河煤业债务重组实施完成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松河煤业债务重组基本情况
以 2019 年 5 月 31 日为重组基准日,松河煤业公司债委会成员金融机
构融资余额为 191,893.74 万元;按 15%比例压降,重组后融资余额为163,109.68 万元,由公司控股股东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江控股”)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重组期限 10 年(预计 2019 年
10 月-2029 年 9 月),每年分两次还款;重组期限内前三年执行 5 年期以上
贷款基准利率,满三年后执行不超过 5 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10%;按月结息。
二、松河煤业债务重组实际完成情况
(一)工商银行:按 15%比例压降后,已签订贷款展期协议和最高额
抵押合同,完成债务重组。重组后贷款期限 10 年,前 3 年执行 5 年期 LPR
现利率,满 3 年后执行不超过 5 年期 LPR 现利率上浮 10%。盘江控股公司
提供担保。
(二)建设银行:按 15%比例压降后,已签订债务贷款期限调整协议、
最高额担保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完成债务重组。重组后贷款期限 3 年(三
年后继续重组),前 3 年执行 5 年期 LPR 现利率,满 3 年后执行不超过 5
年期 LPR 现利率上浮 10%。盘江控股公司提供担保。
(三)农业银行:按 15%比例压降后,已签订贷款补充协议和保证合
同及承诺书,完成债务重组。重组后贷款期限 10 年,前 3 年执行 5 年期 LPR
现利率,满 3 年后执行不超过 5 年期 LPR 现利率上浮 10%。盘江控股公司
提供担保。
(四)贵阳银行:按 15%比例压降后,已签订贷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完成债务重组。重组后贷款期限 3 年,前 3 年执行 5 年期 LPR 现利率,满
3 年后执行不超过 5 年期 LPR 现利率上浮 10%。
(五)民生银行:按 15%比例压降后完成债务重组。重组后贷款期限 3年,利率为 4.75%。2021 年 4 月,民生银行将其在松河煤业债权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贵州省分公司。2021 年 5 月,信达公司与松河煤业签订债务重组合同。
(六)民生租赁:按 15%比例压降后完成债务重组。重组后贷款期限 5年,利率 LPR+85BPs。
上述金融机构与松河煤业按《松河煤业债务重组框架协议》和债务重组方案已全面完成债务重组,实际重组后的融资余额为 161,552 万元。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