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85 证券简称:退市金泰 公告编号:2022-051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召
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3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并于 2021 年 4 月 2 日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 4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2021 年 6 月 2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
受理单》(受理序号:211597),中国证监会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予以受理。
2021 年 7 月 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597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于 2021 年 7月 31 日披露《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
馈意见的回复》,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披露《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2021 年 8 月 2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597 号〕,2021 年 10 月 8 日披露《山东金泰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第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2022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 2021 年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二、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主要原因
2022 年 6 月 1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鉴于公司实际情况发生变化,经与中介机构讨论,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三、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业务经营正常,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6 月 27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
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 日召开的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事宜的议案》,此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的相关事宜,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6 月 27 日召开的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特此公告。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