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85 证券简称:*ST 金泰 公告编号:2021-041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权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与
中维泓国际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维泓公司”)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持有的陈治宇先生的全部债权及从权利全部转让给中维泓公司,债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2000 万元。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公司为加快资金回笼,稳健经营发展,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
与中维泓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持有的陈治
宇先生的全部债权及从权利全部转让给中维泓公司,债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2000万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中维泓国际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维泓国际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安宁里小区 4 号楼二层
法定代表人:郭泽燕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策划;经济信息咨询;家庭劳务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中维泓公司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
本次转让债权为:公司持有的陈治宇先生人民币 2000 万元的债权本金、按年
化 10%计算的补偿金(暂计算至 2021 年 9 月 26 日补偿金为 433.33 万元)及从权
利(陈治宇先生以其持有的福建麦凯智造婴童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1,686,000 股股份为 2000 万元以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押股权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等一切权利履行所做的质押担保)。
2、债权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9年2月12日与福建麦凯智造婴童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凯智造”)相关股东签署了《股权收购框架协议》,公司拟筹划采用现金方式收购麦凯智造51%股权。按照协议约定,麦凯智造的法定代表人陈治宇将其持有的麦凯智造168.6万股股份质押给公司,公司向陈治宇支付了200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由于公司与交易对方就交易的核心要素未能达成一致,经双方协商本次股权收购事项于2019年8月8日终止。为妥善解决陈治宇返还公司2000万元履约保证金事宜,经公司与陈治宇多次友好协商,公司与陈治宇于2021年5月26日签署了《备忘录》,主要内容为:陈治宇承诺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向公司归还2000万元欠款,并按年
化10%给与补偿。
3、交易标的定价情况及合理性分析
为加快资金回笼,稳健经营发展,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决定将该债权以现金方式转让给中维泓公司。中维泓公司经过对该笔债权可回收性及收益情况分析,同意受让该笔债权。公司经与中维泓公司协商一致,最终以人民币 2000 万元转让该笔债权。债权转让价格的确定参考了债务方提出的清偿意向和一般债权转让的市场化处理方式,公司认为债权转让的价格具有合理性。通过对中维泓公司基本情况的了解,公司认为其具备履约能力。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1、协议双方名称
甲方(债权转让人):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债权受让人):中维泓国际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2、债权范围
截至本协议签署日,甲方拥有福建麦凯智造婴童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陈治宇先生人民币 2000 万元(大写:贰仟万元整)的债权本金、按年化 10%
计算的补偿金(暂计算至 2021 年 9 月 26 日补偿金为 433.33 万元)及相应的从权
利(陈治宇先生以其持有的福建麦凯智造婴童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1,686,000 股股份为 2000 万元以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押股权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等一切权利履行所做的质押担保)。
3、债权转让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将持有的陈治宇先生人民币 2000 万元(大写:贰
仟万元整)的债权本金、按年化 10%计算的补偿金(暂计算至 2021 年 9 月 26 日补
偿金为 433.33 万元)及从权利(陈治宇先生以其持有的福建麦凯智造婴童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1,686,000 股股份为 2000 万元以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押股权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等一切权利履行所做的质押担保)全部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4、债权转让对价及支付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上述债权及从权利转让对价为人民币 2000 万元(大写:贰仟万元整);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
债权转让款人民币 2000 万元(大写:贰仟万元整)。
5、乙方承诺受让本协议项下债权不可撤销,无论出现何种情形,乙方放弃协议解除权,且对甲方无追索权。
6、违约责任
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等责任,违约方须向另一方做出全面赔偿。
7、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并在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生效:
(1)本协议获得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
(2)本协议获得甲方股东大会批准;
如上述条件未获满足,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转让债权,有利于加快回笼资金,减轻公司资金压力,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发展,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交易完成后,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