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85 证券简称:山东金泰 公告编号:2016-037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重大合同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特别重大合同进展情况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金泰集团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于2015年12月21日与深圳市卡尼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 ”)签署了合同编号为BCHS15-001 号的《购销合同》,甲方向乙方采购货物金额总值为84,685,629.60美元黄金首饰,并约定于2016年12月21日前完成该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2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特别重大合同公告》。
上述合同签订后,因合同期内黄金价格波动较大,且对交接黄金首饰的安全保障措施始终未达成一致意见,甲、乙双方未履行合同编号为BCHS15-001《购销合同》约定的交货及付款义务。
甲、乙双方经协商,于2016年12月19日签订《补充合同》,
《补充合同》的主要内容为:“甲、乙双方现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于2015年12月21日签订的合同编号为BCHS15-001的《购销合同》,合同编号为BCHS15-001的《购销合同》不再履行,且互不追究责任”。二、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于2016年12月1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
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解除合同编号为
BCHS15-001<购销合同>的议案》。
三、合同终止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同的解除会对公司的业绩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合同编号为BCHS15-001的《补充合同》。
特此公告。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