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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67 沪市 红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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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发展:红星发展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12

红星发展:红星发展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简称:红星发展          股票代码:600367          编号:临 2023-058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长郭汉光的提议和召集,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于2023年8月1日通过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第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资料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 7 名,由公司董事长郭汉光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授权》的
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同意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则授权董事长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如果有效申购不足,可以启动追加认购
程序。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的审议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独立董事:王保发,张咏梅,马敬环。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使用自有资金对新建 6000 吨/年高纯碳酸钡项目追加投资》
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使用自有资金对高纯碳酸钡项目追加投资的公告》。

  公司 2022 年度决定新建 6,000 吨/年高纯碳酸钡项目,该项目原计划投资
5,030.45 万元,在项目组织施工过程中,因原设计方案不能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设计院对相关设计进行了变更,增加了主厂房的占地面积以及控制楼和罐区的建设;同时,为满足下游客户需求,在原有的设计基础上提高了材料等级并增加了部分自动化设备,导致投资预算增加 2,469.55 万元。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项目投资》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项目投资公告》。

  为满足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公司需对镇宁自治县产业园区一般工业固废渣场进行扩容,提升其一般工业固废储存量,本项目为环保投资项目,无直接经济效益产
生,建设所需资金 1,826.50 万元,由企业自有资金进行建设。本项目的建成投运后,将缓解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和生产的矛盾,保障公司正常生产,保护公司周边生态环境。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控股子公司搬迁扩产暨启动项目建设》的议案,本议案需提请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控股子公司搬迁扩产暨启动项目建设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77 号),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大足红蝶锶业有限公司(下称大足红蝶)需搬迁进入化工园区。为持续巩固公司在锶盐产业的行业地位,公司及大足红蝶原股东通过对重庆市大足区锶盐新材料产业园投资环境进行综合考察,决定将重庆瑞得思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瑞得思达,瑞得思达与大足红蝶出资股东一致,各股东出资比例一致)注册地变更为重庆市大足区邮亭镇华林路 3 号,并正式启动项目建设。瑞得思达项目投资总金额为 43,597.00 万元,并由瑞得思达在大足区锶盐新材料产业园通过竞拍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续瑞得思达将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融资约 35,000.00 万元用于项目建设。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该项目建设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政策,项目性质、生产规模、环保水平和生产经营模式等方面,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该项目有利于完善控股子公司重庆瑞得思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锶盐产业链,优化公司产品布局;项目建成后,可提高锶盐产品产能,提升其锶盐产品市场占有率和综合抗风险能力,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和长远发展需要;

  3、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星期一)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
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23 年 8 月 28 日 14:30,召开地点: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
苗族自治县丁旗街道,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8 月 28 日至 2023
年 8 月 28 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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