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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60:华微电子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公告日期:2018-01-24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JilinSino-MicroelectronicsCo.,Ltd.

2018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二〇一八年一月

                                  重要提示

    1、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存在无法获得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此外,本次发行还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以及最终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的时间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配股)方式进行。

    3、本次配股的股份数量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A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A股股份总数基数确定,按每10股配售不超过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若以公司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51,588,000股为基数测算,本次可配股数量总计不超过225,476,400股。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引起的总股本变动,配股数量上限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4、本次配股定价的依据为(1)配股价格不低于发行前最近一期经审计后的公司每股净资产值;(2)参照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上的价格、市盈率、市净率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等因素;(3)遵循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一致的原则。

    最终配股价格将根据刊登配股发行公告前股票市场交易的情况,在配股价格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的原则下,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本次配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亿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全部用于新型电力电子器件基地项目(二期)的建设。

     6、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不会发生变化。

                                    释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另有特别说明,下列词语之特定含义如下: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

                          指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华微电子

上海鹏盛                 指   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本公司之控股股东

本次发行、本次配股公开         华微电子本次以配股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原股东配售

                          指

发行                           A股股票的行为

本预案                   指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募集资金                 指   本次配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

董事会                   指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章程                 指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IGBT                     指   InsulatedGateBipolarTransistor,绝缘栅双极型晶体管。

                          指   Metal-Oxide-SemiconductorField-EffectTransistor,金属

MOSFET                       氧化物半导体场效应晶体管。

IC                        指   IntegrateCircuit,集成电路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一、本次配股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配股公开发行的背景

    1、电力电子器件行业市场空间广阔

    电力电子器件,又称功率半导体器件。功率半导体器件是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建设几乎一切部门的重要而不可替代的基础性产品,几乎所有的电子产品都会用到功率半导体器件。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功率半导体器件应用市场。

2016年,中国功率器件市场规模达到1494.5亿元,同比增长7.1%。随着国内节

能环保、新能源等下游应用产业的快速发展,以及国家产业政策对下游新兴产业的大力支持和对传统行业的升级改造,我国半导体分立器件市场的销售将随之稳步增长。根据赛迪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的预计,2018 年,我国功率器件市场规模将增长到1702.8亿元,增速为5.4%。2019年随着物联网开始进入成熟期,我国功率器件产品将迎来快速增长,市场规模达到1861.2亿元,增速预计达到9.3%。2、公司正在实施“中高端技术产品规模化”战略

    面对国内经济战略性结构转型的关键时期,公司在“十三五”乃至中长期,将充分发挥自身技术优势,以产业政策为指导,紧紧抓住国家产业结构转型的契机,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实现公司中高端技术产品在市场规模化应用。同时通过资本与实业协同推进的方式,借助公司深厚的功率半导体器件工艺平台,积极推进第三代新材料器件的研发、制造,以实现在功率半导体领域对国际领先企业的弯道超车,力争在“十三五”末期在国内功率半导体器件行业中率先进入国际领先企业行列,树立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民族品牌。

    (二)本次配股公开发行的目的

    本次配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亿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

净额拟全部用于新型电力电子器件基地项目(二期)的建设。本期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具有加工8英寸芯片24万片/年的加工能力,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发挥规模效益,提升竞争优势,公司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将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此外,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显着扩大,资本实力明显增强,财务结构也将更加合理,将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

     二、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配股发行条件的说明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针对公司是否符合配股条件的情况进行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配股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配股的资格和条件。

     三、本次发行概况

    (一)境内上市股票简称和代码、上市地

    股票简称:华微电子;

    股票代码:600360;

    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本次证券发行的证券种类和面值

    本次拟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配股)方式进行。

    (四)配股基数、比例和配股数量

    本次配股的股份数量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A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A股股份总数基数确定,按每10股配售不超过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若以公司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51,588,000.00股为基数测算,本次可配股数量总计不超过225,476,400股。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引起的总股本变动,配股数量上限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盛承诺以现金形式按持股比例全额认购其可获配售股份。

    (五)配股定价依据及配股价格

    1、配股定价依据

    (1)配股价格不低于发行前最近一期经审计后的公司每股净资产值;

    (2)参照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上的价格、市盈率、市净率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等因素;

    (3)遵循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一致的原则。

     2、配股价格

     依据本次配股确定的定价原则,以刊登配股说明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为基数,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最终的配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配售对象

     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七)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配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亿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

的净额拟全部用于新型电力电子器件基地项目(二期)的建设。本项目产品包括重点应用于工业传动、消费电子等领域,形成600V-1700V各种电压、电流等级的IGBT芯片;同时包括应用于各领域的具有成熟产业化技术的MOSFET芯片;以及与公司主流产品配套的IC芯片。

     (八)承销方式

     本次配股的承销方式为代销。

     (九)发行时间

     本次配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期限内择机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十)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公司配股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配股完成后的全体股东依其持股比例享有。

     (十一)本次配股相关决议的有效期

      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如国家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配股有新的规定,公司按照新的规定对公司配股方案进行调整。

     (十二)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本次配股完成后,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股票尽早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自本次配股上市之日起,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鹏盛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若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一)国家产业政策大力支持功率半导体行业发展

    半导体技术是信息产业和高新技术的核心,是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关键技术。功率半导体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性行业,是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和支持发展的行业。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鼓励类产业清单第二十八类“信息产业”中第21项“(片式元器件、频率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新型机电元件、高密度印刷电路板和柔性电路板等)制造”,是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信息产业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和2020年中长期规划纲要》,本项目使用的技术属于“未来5~15年15个领域发展的重点技术”第(三)项“新型元器件技术(片式电子元器件、机电元件、印制电路板、敏感元件和传感器、频率器件、新型绿色电池、光电线缆、新型微特电机、电声器件、半导体功率器件、电力电子器件和真空电子器件)”。

    2016年,国务院出台《“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明确指出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