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22134 债券简称:11华微债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微电子”、“发行人”或“公司”)配股方案经公司2018年1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18年2月8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6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定公司配股比例的议案》,进一步明确了配股比例、配售股份数量。本次配股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18年第116次发审委会议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801号文核准。
公司于2019年2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19年3月13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具体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配股相关决议有效期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
2、本次配股简称:华微配股;配股代码:700360;配股价格:3.90元/股。
3、本次配股缴款起止日期:2019年4月4日(T+1日)至2019年4月11日(T+5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正常交易时间,请股东注意申购时间。
4、本次配股网上申购期间公司股票停牌,2019年4月12日(T+6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网上清算,公司股票继
续停牌,2019年4月15日(T+7日)刊登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公司股票复牌交易。
5、《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刊载于2019年4月1日(T-2日)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
6、本次配股上市时间在配股发行成功后根据上交所的安排确定,将另行公告。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配售比例及数量: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3日(T日)上交所收市后公司总股本751,324,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共计可配股份数量225,397,2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总股数为742,121,000股,可配售222,636,3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总数为9,203,000股,可配售2,760,900股。
4、主要股东认购本次配股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承诺将以现金形式全额认购其可获配的股份。
5、募集资金的用途: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量(含发行费用)为不超过1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全部用于新型电力电子器件基地项目(二期)的建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6、配股价格:3.90元/股,配股代码为“700360”,配股简称为“华微配股”。
7、募集资金数量: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8、发行对象:
(1)网上发行对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指截至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3日(T日)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的股东。
(2)网下发行对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指截至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3日(T日)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的股东。
9、发行方式: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采取网下定价方式发行,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
施。
10、承销方式:代销。
11、本次配股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
日期 配股安排 停牌安排
2019年4月1日 刊登配股说明书及摘要、配股发行公告、网 正常交易
(T-2日) 上路演公告
2019年4月2日 网上路演 正常交易
(T-1日)
2019年4月3日 配股股权登记日 正常交易
(T日)
2019年4月4日至 配股缴款起止日期、配股提示性公告(5次、
2019年4月11日 网上配股截止于T+5日15:00) 全天停牌
(T+1日—T+5日)
2019年4月12日 登记公司网上清算 全天停牌
(T+6日)
2019年4月15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T+7日) 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或发行失败的恢复 正常交易
交易日及发行失败的退款日
注1:以上日期为证券市场交易日。
注2: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时间
2019年4月4日(T+1日)起至2019年4月11日(T+5日)的上交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配股缴款方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于缴款期内可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营业部现场委托等方式,在股票指定交易的营业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配股代码“700360”,配股简称“华微配股”,配股价格3.90元/股。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可配数量限额。原股东所持股份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部的,分别到相应营业部认购。
(2)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于2019年4月11日(T+5日)15:00前向主承销商指
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划付认购资金,同时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网下认购表》传真(传真号码:020-88836652、020-88836649)或现场送达(地址:广州市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19层资本市场部)至广州证券,并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网下认购表》电子版及其附件扫描件(法人营业执照或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股东账户相关的证明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需)、支付认购资金的划款凭证)以邮件形式发送至
gzth_zbsc@gzs.com.cn,确认电话:020-88836916、020-88836651、020-88836653。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配股资金请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下述收款银行账户:
收款账户户名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账户账号 3602000129200377840
收款账户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广州第一支行
汇入行联行行号 25873005
开户行大额支付系统号 102581000013
汇入行同城票据交换号 00120017
收款银行地址 广州市沿江中路193号
收款银行联系人 黄滨、李碧云
汇款用途 【股东全称】+【认购华微电子配股】
汇款时请务必注明“【股东全称】+【认购华微电子配股】”字样,请确保认购资金于2019年4月11日(T+5日)15:00之前到达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未按上述规定及时缴纳认购资金的认购为无效认购。敬请留意款项在途时间,以免延误。
三、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发行人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夏增文
住所 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深圳街99号
电话 0432-64684562
传真 0432-64665812
联系人 聂嘉宏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胡伏云
住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
20层
电话 020-88836916、020-88836651、020-88836653
传真 020-88836624
联系人 资本市场部
特此公告。
发行人: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