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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48 股票简称:国阳新能 编号:临2010-037
山西国阳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与控股股东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续签《综合服务合同》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山西国阳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拟与控股股东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
或“阳煤集团”)续签《综合服务合同》。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该项议案时,关
联董事回避表决。
3、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正
确处理好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关联往来。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继续与阳煤集
团签定《综合服务合同》,并提供和接受相关的综合服务项目。上述
交易为关联交易,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与控股股东阳煤集团签订的《综合服务合同》至今已经到
期,为规范公司与阳煤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相互提供的综合服务,双
方于2010 年12 月29 日续签了《综合服务合同》。由于阳煤集团是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已获得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
对该项议案的投票权。第2 页
二、关联方介绍
(一)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1.注册地址:山西省阳泉市北大西街5 号;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任福耀;
4.注册资本:758,037.23 万元;
5.成立日期:1985 年12 月21 日;
6.经营范围:煤炭生产,煤层气开发,建筑安装,勘察设计,物
资供应,铁路、公路运输,煤气,仓储服务,房地产经营,矿石开采、
加工,饮食、住宿、文化娱乐服务,机械修造,加工木材、建材、铝
材、磁材、化工产品、金属制品、服装、劳保用品、矿灯、广告制作,
印刷,消防器材、医疗器材修理、销售,汽车修理,种植、养殖,园
林营造,本企业自产的磁材、铝材、玛钢件、服装的出口,进口本企
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等;
7.财务状况:截至2010 年11 月30 日,总资产91,044,844,199.81
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14,873,031,157.88 元,归属母公司净
利润444,050,785.91 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阳煤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阳煤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403,038,2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8.34%,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山西国阳新能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注册地址:山西省阳泉市北大街5 号;
2.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3.法定代表人:白英;
4.注册资本:240,500.00 万元;
5.成立日期:1999 年12 月30 日;
6.经营范围:煤炭生产、洗选加工、销售。电力生产、销售。热力
生产销售(仅限分支机构)。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设备租赁;批发零
售汽车(除小轿车)、施工机械配件及材料;
7.财务状况:截至2010 年9 月30 日,归属于母公司的总资产为
21,161,121,823.10 元,净利润为2,029,077,666.16 元,净资产为
8,484,931,335.95 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第3 页
三、本次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阳煤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部分生产和生
活服务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双方根据相互提供服务的需求和变
化,确定了如下综合服务事项:
(一)阳煤集团向本公司提供之服务:让售材料、让售配件、标
化服务、厂区卫生、供暖、生产澡堂、班中餐、食堂就餐、供水服务
等综合服务。
(二)本公司向阳煤集团提供之服务:让售材料、让售配件、自
用煤、中修、供电、供热等综合服务。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签约双方:阳煤集团和本公司。
(二)交易标的:包括让售设备、材料、煤炭产品、火药、
中修、大修和加工,厂区服务
(三)交易价格:具体服务费用的标准依次为国家定价、市
场价格、协商确定价格,服务费将根据提供服务时的国家政策及
市场行情而定;
(四)结算方式:每月月底前通过银行转帐方式结算;
(五)生效条件和时间:自双方签署后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之日起生效。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一)对本合同所列的各项服务项目,以实际发生了该项服务,
方可按标准进行收费;
(二)收费标准按下述原则确定:
1.有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规定的,依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规定;
2.如无国家定价,则适用市场价格;
3.如无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
双方将本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原则,且综合考虑服务的内
容和质量,遵循市场经济规则,按市场价格结算。第4 页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标准明确,交易双方遵循了平等、自愿、公
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及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七、董事会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的意见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与阳煤集团续
签《综合服务合同》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
事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受地理环境、历史
渊源关系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公司与控股股东阳泉集团及下属子公司
之间在生产、生活服务等方面存在着若干关联交易。在遵循公开、公
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前提下,双方签署的《综合服务协议》的
交易价格符合市场化定价原则,符合商业惯例和政策规定,体现了公
允、公平和公正原则。该等交易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促
进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的影响在正常范围之内,对公司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此次关联
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行为,具有必要性和持续性。
八、备查文件
(一)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于此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三)《综合服务合同(续签稿)》;
特此公告。
山西国阳新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