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公告编号:临 2021-034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于镇江恒顺商场有限公司拟收购镇江恒润调味
品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的
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镇江恒顺商场有限公司拟收购镇江恒润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2021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发布《关于镇江恒顺商场有限公司拟收购镇江
恒润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32),现就本次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根据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苏华评报字[2021]第 058 号《江苏恒顺
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下属镇江恒顺商场有限公司拟收购镇江恒润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镇江恒润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100%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20年8月31日的市场价值为1,247.57万元,上述评估值相对净资产 589.41 万元的溢价率为 111.66%。交易各方以上述评估价格作为本次交易的决策参考依据,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为 1,147.57万元,上述交易价格相对净资产 589.41 万元的溢价率为 94.7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中关于溢价购买关联人资产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拟购买关联人资产的价格超过账面值 100%的重大关联交易,应当遵守提供拟购买资产的盈利预测报告等特别规定。本次交易中评估值相对净资产的溢价率为111.66%,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相对净资产的溢价率未达到100%,公司不存在规避《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中关于溢价购买关
联人资产相关规定的情况。本次交易价格略低于评估值的原因具体如下:
公司考虑了镇江恒润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较上市公司股权缺乏流动性、本次新冠疫情可能对未来经营影响的持续性等相关综合因素,交易价格 1,147.57万元略低于评估值,在合理范围内,系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符合市场惯例,定价
合理。本次交易价格 1,147.57 万元与评估值 1,247.57 万元的差异率为 8.02%。本次
交易以能够满足国资评估备案要求的评估值作为交易决策的参考依据,由于该公司属于我公司镇江地区一级经销商,此项交易有利于公司减少对镇江经销商的管理层级,有利于本地市场信息的直接反馈,进一步规范了镇江地区销售渠道,能够有效发挥地方特产区域渠道优势,进一步规范和减少公司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本次交易出具事前认可意见,本次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遵循了公平、自愿、合理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恒顺集团也已履行内部相关决策程序,本次评估结果已履行国资主管部门的评估备案程序,交易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综上,本次交易定价以评估值为依据,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