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2-015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镇江市丹徒区国金农村小额贷款
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提示:
●交易基本情况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控股股东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顺集团”)转让所持有的参股子公司镇江市丹徒区国金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小贷”)9%股权,转让价格为 1,487.11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前,过去 12 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恒顺集团及其控股股东、下属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次数为 7 次,累计金额为 8,080.45 万元;公司与不同关联人(恒顺集团及其控股股东、下属公司外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为 3 次,累计金额为 1,182.71 万元。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在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向控股股东恒顺集团转让所持参股子公司国金小贷 9%股权,转让价格为 1,487.11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国金小贷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中介机构评估的国金小贷股东权益价值为依据。
公司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与转让相关的全部事宜,签署全部对外法律文件。
恒顺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8 年 8 月 27 日
注册资本:55,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杭祝鸿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公司住所:江苏省镇江市恒顺大道 58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007168689485
经营范围:食醋、酱菜、酱油、酒类、调味品系列产品、食品及其他包装材料、 醋胶囊、藏虫草胶囊及其相关保健食品、食用油脂的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预包装 食品、散装食品的批发与零售(商品类别限食品流通许可备案核定范围);百货、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食品机械产品、食醋机械产品的销售;技术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粮食、包装材料、橡塑制品、玻璃制品、化工原料(危险品除外)、矿产品、金属材料的销售;资产管理、实业投资、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恒顺集团的资产总额为 502,187.08 万元,资产净
额为 118,549.85 万元;2021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 204,811.27 万元,净利润为
6,171.91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恒顺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44.63%,为公司控股股东。恒顺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镇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恒顺集团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镇江市丹徒区国金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 年 5 月 9 日
注册资本:18,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朱涛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镇江市丹徒区上党镇镇荣公路(上党高级中学旁)
经营范围:面向“三农”发放贷款、提供融资性担保、开展金融机构业务代理以及经过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1 月 30 日
总资产 13,995.05 15,086.86
净资产 12,415.20 11,512.74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 1-11 月
营业收入 68.41 194.48
净利润 -838.59 -902.46
注:上述数据来源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2】000567 号)。
(二)权属状况说明
公司持有的国金小贷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且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股权结构情况
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前后国金小贷股权结构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权转让前持股比例 股权转让后持股比例
公司 9% 0
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9.5% 49.5%
江苏富新商贸有限公司 9.17% 9.17%
上海丹一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9.17% 9.17%
魏静 9.17% 9.17%
潘亮 7% 7%
沈钧 7% 7%
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 - 9%
合计 100% 100%
(四)资产评估情况
根据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镇江市丹徒区国金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9%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万隆评报字(2022)第 10040
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本次评估以 2021 年 11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采
用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两种方法对国金小贷股权价值进行评估,经综合分析,最终以资产基础结果为评估价值。具体评估情况如下:
1、资产基础法
在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11 月 30 日,国金小贷资产账面值为 150,868,605.54
元,评估值 200,975,517.31 元,评估增值 50,106,911.77 元,增值率为 33.21%;
负债账面价值为 35,741,228.88 元,评估值 35,741,228.88 元,评估增值 0.00
元,增值率为 0.00%;净资产账面值为 115,127,376.66 元,评估值为165,234,288.43 元,评估增值 50,106,911.77 元,增值率为 43.52%。详细内容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21 年 11 月 30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5,188.58 5,190.50 1.92 0.04
非流动资产 9,898.28 14,907.05 5,008.77 50.60
发放贷款及垫款 6,896.73 6,296.73 -600.00 -8.70
抵债资产 - 3,451.64 3,451.64 -
非流动金融资产 3,000.00 5,149.97 2,149.97 71.67
固定资产 1.55 8.71 7.16 460.53
资产总计 15,086.86 20,097.55 5,010.69 33.21
流动负债 3,574.12 3,574.12 - -
非流动负债 - - -
负债总计 3,574.12 3,574.12 - -
净资产 11,512.74 16,523.43 5,010.69 43.52
增减值原因分析:
(1)流动资产的评估值较账面值增值 1.92 万元,增值率 0.04%,增值主要
原因是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
(2)非流动资产的评估值较账面值增值 5,008.77 万元,增值率 50.60%,
增值主要原因是:
①抵债资产在账外反映,经评估后增值。
②非流动金融资产账面为按成本核算,评估中按被投资单位的权益计入后增值。
③设备折旧年限短于评估采用的经济使用年限导致评估增值。
2、市场法
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中的上市公司比较法进行评估。
(1)可比公司 P/E 的确定
通过万德资讯查询可比上市公司 2021 年 11 月 30 日的 PB。
具体如下:
可比公司一 可比公司二 可比公司三
宁波银行 杭州银行 常熟银行
1.9861 1.1755 0.9785
(2)镇江市丹徒区国金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P/B 的确定
根据前文分析计算得出的修正系数,计算得出可比公司综合修正后的 P/B。
由于 3 家可比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