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西水股份 证券代码:600291 编号:临 2011-017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否决的议案。
一、会议召开及股东出席情况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1 年度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1 年 11 月 5 日下午在内蒙古维力斯大酒店会
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初育国先生主持。本次
会议以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
托投票代理人共 6 名,代表股份 148,491,9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总股份的 38.6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
次股东大会,经世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领锐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和
增资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148,491,980 股(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同
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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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的经世律师事务所刘爱国、单润泽律师对本次股东大
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经世律师事务所关于内蒙古西水创
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该
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
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及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 201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经世律师事务所关于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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