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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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2年10月29日在公司董事会会议室召开。应到会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200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收购集团总公司部分固定资产的提案》;
本次会议决定:使用自有资金收购内蒙古西卓子山草原水泥集团总公司所属的黄河水源地、招待所、矿运车辆(价值约1000万元)等资产,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三、《包头西水科技有限公司拟收购包头鹿飞水泥厂的议案》。
本次会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包头西水科技有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收购包头鹿飞水泥厂(价值约900万元),用以进行特种水泥的研发及推广使用。
以上关联交易事项将以提案形式报下次股东大会审议。在关联交易协议生效、实施收购时公司将进行详实的公告。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