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282 股票简称:南钢股份 编号:临2017—081
债券代码:122067 债券简称:11南钢债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
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7日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99号)。具体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53,450,000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尽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睿
电话:025-57072083
传真:025-57072064
邮箱:nggf@600282.net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保荐代表人:张翼、俞君钛
联系人:周巍
电话:021-38677936
传真:021-50876160
邮箱:zhouwei015834@gtjas.com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