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2-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被担保人为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本次预计2022年至2024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最高额借款担保额度不超过 139,800 万元,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最高额借款担保额
度不超过 69,800 万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无反担保方式。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
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 217,955.55 万元,占母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9.26%,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217,881.84 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 73.71 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
公司对外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 73.71 万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行为,发生于本公司收购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之前)。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发展及 2022 年至 2024 年度资金需求,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 2022 年至 2024 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最高额借款担保额度不超过 139,800 万元,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最高额借款担保额度不超过 69,800 万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1、公司对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情况
(1)原有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
原有连带担保最高额总额度 105,000 万元(其中 5,000 万元担保额度将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到期、50,000 万元担保额度将于 2023 年 3 月 10 日到期、50,000
万元担保额度将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到期),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该笔担保
额度已使用 99,396.4 万元。
(2)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需求情况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 10,000 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最高额担保额度有效期三年。
2、公司对南京中商奥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情况
(1)原有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南京中商奥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原
有连带担保最高额总额度 6,500 万元(2021 年 12 月 31 日到期),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该笔担保额度已使用 6,496 万元。
(2)本次续担保额度需求情况
本次续担保额度 6,500 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最高额担保额度有效期三年。
3、公司对海安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情况
(1)原有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海安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原
有连带担保最高额总额度 25,000 万元(2021 年 12 月 31 日到期),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该笔担保额度已使用 23,000 万元。
(2)本次续担保额度需求情况
本次续担保额度 25,000 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最高额担保额度有效期三年。
(3)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需求情况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 15,000 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最高额担保额度有效期三年。
4、公司对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情况
(1)原有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原
有连带担保最高额总额度 20,000 万元(2021 年 12 月 31 日到期),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该笔担保额度已使用 17,161.6 万元。
(2)本次续担保额度需求情况
本次续担保额度 20,000 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最高额担保额度有效期三年。
5、公司对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情况
(1)原有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原
有连带担保最高额总额度 100,000 万元(2022 年 12 月 5 日到期),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该笔担保额度已使用 49,695.84 万元。
(2)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需求情况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 55,000 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最高额担保额度有效期三年。
6、公司对盱眙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情况
(1)原有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盱眙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原
有连带担保最高额总额度 7,300 万元(2022 年 3 月 7 日到期),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该笔担保额度已使用 7,300 万元。
(2)本次续担保额度需求情况
本次续担保额度 7,300 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最高额担保额度有效期三年。
7、公司对南京中央商场集团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情况
(1)原有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南京中央商场集团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原有连带担保最高额总额度 10,000 万元(2022 年 3 月 7 日到期),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该笔担保额度已使用 1,000 万元。
(2)本次续担保额度需求情况
本次续担保额度 1,000 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最高额担保额度有效期三年。
8、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情况
(1)原有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对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原有连带担保最高额总额度 19,800 万元(2021 年 12 月 31 日到期),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该笔担保额度已使用 19,778 万元。
(2)本次续担保额度需求情况
本次续担保额度 19,800 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最高额担保额度有效期三年。
9、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情况
(1)原有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对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
有连带担保最高额总额度 40,000 万元(2021 年 12 月 31 日到期),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该笔担保额度已使用 40,000 万元。
(2)本次续担保额度需求情况
本次续担保额度 40,000 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最高额担保额度有效期三年。
10、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对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情况
(1)原有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对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原
有连带担保最高额总额度 10,000 万元(2021 年 12 月 31 日到期),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该笔担保额度已使用 6,179 万元。
(2)本次续担保额度需求情况
本次续担保额度 10,000 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最高额担保额度有效期三年。
2021 年 12 月 2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
计 2022-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上述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安排如下:
提供担保的最
序号 担保对象
高额度(万元)
1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 10,000.00
2 南京中商奥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6,500.00
3 海安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40,000.00
4 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
5 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55,000.00
6 盱眙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7,300.00
7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
合计 139,800.00
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具体安排如下:
提供担保的最
担保人 担保对象
高额度(万元)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800.00
联合营销有限公司
江苏中央新亚百货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0
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中央新亚百货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 10,000.00
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69,800.00
上述预计担保额度不包括已履行审批尚在执行中,于 2022 年以后到期的担保额度。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范围内,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相关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更改相关协议,或办理与本担保事项相关的一切其他手续。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成立 法定 注册 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