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 2021--049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百大”)为徐州白云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大厦”)提供借款担保纠纷一案(公司收购徐百大前发生的
担保事项),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1 月 17 日、2017 年 6 月 22 日和 2021 年 4 月 7
日披露了《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结果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015 年 1 月 17 日临2015-001、2017 年 6 月 22 日临
2017-024 和 2021 年 4 月 7 日临 2021-018 公告)。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各方
原告:DAC 中国特别机遇(巴巴多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DAC 公司”)
被告一:徐州白云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二、诉讼执行情况
2017 年 6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徐百大被执行的进展公告,经申请执行人 DAC
中国特别机遇(巴巴多斯)有限公司申请,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查封并司法拍卖了徐百大所持有的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100 万股,该股权价值经评估确认为 802.44 万元,司法拍卖成交价格为 904.44 万元。徐百大承担连带
保证责任以后,有权向白云大厦追偿,经徐百大申请,2021 年 10 月 19 日收到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裁定书,裁定如下:
1、将被执行人徐州白云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徐州市和信广场商业街区(二区)共计 29 套房地产作价 8,789,552.00 元,交付申请执行人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抵偿债务,29 套商业房地产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时起转移。
2、申请执行人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股票简称:中央商场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 2021--049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该诉讼事项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徐百大的历史遗留问题,公司收购徐百大前已
经发生,2021 年 4 月 7 日公司与 DAC 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结案。本次
裁定执行完毕后尚余 472.61 万元需继续追偿,公司将采取积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司法途径向白云大厦继续追偿未获清偿部分债权。本次裁定徐百大可持有的房地产产权对公司净利润影响的金额以经审计的 2021 年度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