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股票代码:600267 公告编号:临2017-112号
债券简称:15海正01 债券代码:122427
债券简称:16海正债 债券代码:136275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浙江省国资委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项的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10日收到浙江省国资委下发的《浙江省国资委关于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项的批复》(浙国资产权【2017】50号,以下简称“《批复》”),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实施员工持股方案。
《批复》同意公司向不超过4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亿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募集资金不超过94,092万元。浙江海正集团有限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保持控股地位不变。
公司将严格按照国资委、证监会关于员工持股试点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按规定程序报经有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本次实施员工持股方案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股权结构、改善公司治理机制,有利于激发核心骨干员工的主动性、创造性,实现员工利益与公司利益长期统一,促进公司更加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