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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58: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公告日期:2021-09-25

600258: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PDF查看PDF原文

      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对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事项

  1、根据孙坚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未发现其有不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及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选任的有关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合法。董事会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孙坚先生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二、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事项

  1、根据段中鹏先生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其符合上交所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的各项要求,我们未发现其有不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及有关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的有关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合法。董事会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段中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的事项

  1、对聘任霍岩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聘任李向荣女士、段中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事项,我们经查阅上述三人的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不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及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选任的有关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合法。董事会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三名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

    四、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事项

  1、根据李向荣女士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未发现其有不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及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选任的有关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合法。董事会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2、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李向荣女士兼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独立董事:    梅慎实  李燕  姚志斌  朱剑岷

                                      2021 年 9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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