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42 证券简称:*ST 中昌 公告编号:临 2021-007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 113,360,000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100.00%,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 41 次。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 113,360,000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100%。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 165,604,483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95.40%,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172,279,100 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99.24%。
(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债务违约情况,已到期未兑付的有息负债规模约 105 亿元。因债务违约及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原因,控股股东部分未到期债务债权人要求提前偿付。
(3)三盛宏业主体信用等级评级展望由稳定调整为负面。2019 年 11 月 6
日,评级机构决定终止对三盛宏业及债券的跟踪评级。
(4)三盛宏业因债务纠纷涉及的重大诉讼(诉讼金额 1 亿元以上)共计 20
起,累计诉讼金额 58.54 亿元。因债务纠纷涉及的强制执行案件共计 6 起,累计涉及金额 35.22 亿元。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盛宏业”)股份被轮候冻结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冻结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是否 占其所 占公 冻结股
股东名称 为控 冻结股 持股份 司总 份是否 冻结 冻结 冻结 冻结原
股股 份数量 比例 股本 为限售 起始日 到期日 申请人 因
东 比例 股
上海三盛宏业 2021 年 冻结期限为
投资(集团)有 是 113,36 100% 24.88 否 2 月 24 三年,自转 尹欢 仲裁
限责任公司 0,000 % 日 为正式冻结 纠纷
之日起计算
上海三盛宏业 2021 年 冻结期限为
投资(集团)有 是 113,36 100% 24.88 否 2 月 24 三年,自转 曹青 仲裁
限责任公司 0,000 % 日 为正式冻结 纠纷
之日起计算
上海三盛宏业 2021 年 冻结期限为 民间
投资(集团)有 是 113,36 100% 24.88 否 2 月 24 三年,自转 高志新 借贷
限责任公司 0,000 % 日 为正式冻结 纠纷
之日起计算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被冻结股 累计质押股 累计质押
公司名称 持股总数 持股比 累计被司法 份占持股 累计质押股 份占持股总 股份占公
(股) 例(%) 冻结股数 总数比例 份(股) 数比例(%) 司总股本
(%) 比例(%)
上海三盛宏
业投资(集 113,360,000 24.82% 113,360,000 100.00% 113,360,000 100.00% 24.82%
团)有限责
任公司
上海兴铭房
地产有限公 34,503,172 7.56% 34,503,172 100.00% 34,503,172 100.00% 7.56%
司
陈立军 17,741,311 3.88% 17,741,311 100.00% 17,700,000 99.77% 3.88%
上海申炜投
资中心(有 7,986,150 1.75% 0 0% 6,715,928 84.09% 1.47%
限合伙)
合计 173,590,633 38.01% 165,604,483 95.40% 172,279,100 99.24% 37.73%
二、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原因
根据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沪 0117 执
1076 号),尹欢因与三盛宏业仲裁纠纷一案,尹欢向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申请
对三盛宏业持有公司的 113,360,000 股股票进行轮候冻结。
根据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沪 0117 执
1078 号),曹青因与三盛宏业仲裁纠纷一案,曹青向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申请对三盛宏业持有公司的 113,360,000 股股票进行轮候冻结。
根据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沪 0117 执
1356 号),高志新因与三盛宏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高志新向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申请对三盛宏业持有公司的 113,360,000 股股票进行轮候冻结。
三、股东债务情况、股份被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债务违约情况,已到期未兑付的有息负债规模约 105 亿元。因债务违约及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原因,控股股东部分未到期债务债权人要求提前偿付。
三盛宏业主体信用等级评级展望由稳定调整为负面。2019 年 11 月 6 日,评
级机构决定终止对三盛宏业及债券的跟踪评级。
三盛宏业因债务纠纷涉及的重大诉讼(诉讼金额 1 亿元以上)共计 20 起,
累计诉讼金额 58.54 亿元。因债务纠纷涉及的强制执行案件共计 6 起,累计涉及金额 35.22 亿元。
(二)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性,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未对公司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未来,若控股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处置,可能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