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9 证券简称:*ST 云城 公告编号:临2021-102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下属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为被告冕宁康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冕宁公司”)的控股股东。
3、涉案的金额:(2021)川 3433 民初 2111 号案件涉案金额暂为 5,949.05 万元,(2021)
川 3433 民初 2115 号案件涉案金额暂为 6,733.21 万元。
4、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计提逾期支付土地出让金产生的预计负债,该诉讼对公司当期损益无影响。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冕宁县自然资源局因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向冕宁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原告为冕宁县自然资源局,被告为冕宁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冕宁县人民法院已同意受理本案。
二、诉讼的事实、理由及请求
(一)案件事实及诉讼理由
冕宁公司通过“招拍挂”竞拍方式取得冕宁县编号为“冕拍 2018-2”和“冕拍 2017-3”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冕宁县自然资源局与冕宁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6 月 21 日和 7 月 10 日
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该两宗地的土地出让金分别为 19,100 万元和 17,230万元,土地出让金均已缴清。因对项目土地存在争议,引起违约金和利息的纠纷。
(二)诉讼请求
1、判令冕宁公司分别支付逾期缴纳土地出让金违约金 5,529.45 万元和 6,384.48 万元;
2、判令冕宁公司分别支付分期付款应付利息 419.6 万元和 348.73 万元;
3、本案诉讼费、律师费由冕宁公司承担。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计提逾期支付土地出让金产生的预计负债,该诉讼对公司当期损益无影响。目前,因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后续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