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19-021
转债代码:110046 转债简称:圆通转债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543.11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0.19%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圆通速递”或“公司”)
英文名称:YTOExpressGroupCo.,Ltd.
注册资本:2,828,454,385元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杨树房经济开发小区
法定代表人:喻会蛟
上市日期:2000年6月8日
经营范围:国内、国际快递:从事道路、航空、水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普通货物仓储;国内航空运输代理;汽车租赁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 公司董事局、监事会、高管层构成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局、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喻会蛟 董事局主席
张小娟 董事
喻志贤 董事、副总裁
张益忠 董事、副总裁
万霖 董事
袁耀辉 独立董事
陈国钢 独立董事
贺伟平 独立董事
王炎明 监事会主席
李显俊 监事
陶立春 职工监事
潘水苗 总裁
张树洪 副总裁
相峰 副总裁
苏秀锋 副总裁
朱锐 副总裁、董事局秘书
林凯 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许张清 副总裁
叶锋 副总裁
闻杭平 副总裁
(三) 最近三年业绩情况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总资产 19,968,534,981.9414,143,164,000.6611,167,863,396.72
总负债 8,174,615,445.96 4,780,427,966.38 2,962,511,655.45
净资产 11,793,919,535.98 9,362,736,034.28 8,205,351,741.27
归属于上市公司 11,499,456,092.99 9,219,163,818.42 8,205,279,539.10
股东的净资产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营业收入 27,465,144,549.1419,982,200,966.6616,817,825,633.40
归属于上市公司 1,903,982,896.94 1,442,693,264.00 1,371,935,236.97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1,838,210,227.49 1,370,672,756.10 1,299,383,099.92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3、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746 0.5113 0.570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724 0.5113 0.570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 0.6513 0.4858 0.5402
本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8.89 16.56 27.8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 18.30 15.80 26.34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二、 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业务人员、技术人员及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三、 激励计划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圆通速递A股普通股。
四、 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543.11万股,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本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19%。公司第一期、第二期及第三期激励计划全部所涉及标的股票数量为1,497.27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53%。
五、 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部分核心业务人员、技术人员及骨干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激励对象均为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员工,且其未
同时参加除本公司以外的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二) 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284人,均为公司核心业务人员、技术人员及骨干员工。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及独立董事,不包括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激励对象均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具有聘用、雇佣或劳务关系。
(三)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分配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拟授予限制性 占公司目前总股
票数量(股) 股票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公司核心业务人员、技术
5,431,106 100.00% 0.19%
人员及骨干员工
合计 5,431,106 100.00% 0.19%
在本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如激励对象发生不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三期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情况时,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
六、 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及确定方法
(一)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6.89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6.89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限制性股票。
(二)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第三期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为每股6.89元;
2、《第三期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和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50%,分别为每股6.78元、6.51元和6.04
七、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
禁售期
(一) 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5年。
(二) 授予日
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局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登记。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根据规定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60日内),将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
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三)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制性股票限售期满后的12个月为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期。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具体解锁期及各期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起止时间 解锁比例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