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证券简称:*ST 海航、*ST 海航 B 编号:临 2021-078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十家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2 月 10 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高院”)裁定受理债
权人对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控股”或“公司”)及海航控股的 10 家子公司中国新华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山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海航航空技术有限公司、福州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长安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北部湾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科航投资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海南福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十家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同日指定海航集团清算组担任公司及十家子公司管理人,负责重整各项工作,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的公告》(编号:临 2021-017)、《关于法院裁定受理主要子公司重整的公告》(编号:临 2021-019)。
2021 年 9 月 27 日,海南高院主持召开海航控股及十家子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
人会议,组织债权人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并在会议上明确表决截止时间为 2021年 10 月 20 日(周三)16:00。
2021 年 10 月 20 日,海航控股管理人发布了有关表决进展情况的《公告》。《公
告》中载明:“截至目前,上述投票表决期限已经届满。管理人在海南高院的指导和监督下,正加快对所有债权人的投票情况进行统计、核验、登记、造册、建档等工作。经请示海南高院,管理人将在完成计票工作后尽快依规宣布表决结果。”
临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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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