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亚星客车 公告编号:2023-102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金额:714.2 万元及利息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诉讼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诉讼结果存在
不确定性,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损益的影响。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受理案件通知书》,现将诉讼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案号 管辖法 原告 被告 涉案金 案由 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目前
院 额 进展
本公司与被告一舒城县万福 已 立
被告一: 客运有限公司签订买卖合同, 案 受
舒城县万 约定本公司向被告一供应车 理,尚
(2023) 扬州市 扬州亚 福客运有 辆,合同签订后,本公司按约 未 开
苏 1003 邗江区 星客车 限公司 714.2 万 买卖合 定履行了义务,但被告一尚欠 庭
民初 人民法 股份有 被告二: 元及利 同纠纷 部分货款未支付。本公司现诉
11334 院 限公司 十堰市中 息 请判令被告一支付本公司货
号 沃万福旅 款 714.2 万元及逾期利息,判
游运输有 令被告二承担连带责任,本案
限公司 的诉讼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
由二被告承担。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目前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按照分阶段原则持续披露以上诉讼的进展情况,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