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ST 亚星 公告编号:2024-094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达成民事调解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金额:148.42 万元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损益的影响有待于诉讼的
执行情况而定,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判决执行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最终影响情况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被原告黄石市 城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石公交”)向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诉请判令公司向其支付维修费 31.32 万元、赔偿停运损失 117.1 万元,并对
部分车辆故障设备进行更换、安装,经法院主持调解,现已达成民事调解。具体内容
详见 2023 年 10 月 24 日披露的《亚星客车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8),
投资者可查阅公告了解本案有关内容。
二、诉讼结果
公司近期收到《民事调解书》,案件具体结果如下:
案号 原告 被告 标的额 调解结果 目前进
展
(2023)鄂 黄石市城市 扬州亚星客车 148.42 万 经法院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 已达成
0202 民初 公交集团有 股份有限公司 元 协议: 民事调
3364 号 限公司 1.公司按期支付原告黄石公交 解
326,700 元;
2.公司按期更换部分车辆设备、修
理部分车辆故障。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上述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有待于诉讼的执行情况而定,公司 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判决执行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影响情况以年度 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