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ST 亚星 公告编号:2024-106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撤诉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金额:约 900 万元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公告的诉讼预计对公司损益影响较小,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影响情况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被告安徽融智天骏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十堰市中沃万福旅游运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公司提出撤诉申
请并已经法院准许。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1),投资者可查阅公告了解本案有关内容。
二、诉讼结果
公司近日收到《民事裁定书》,案件具体结果如下:
案号 原告 被告 标的额 裁定结果 目前进
展
被告一:安徽融
(2024) 扬州亚星 智天骏新能源汽 准许原告公司撤诉。
苏 1003 客车股份 车有限公司 约 900 万元 诉讼费 42,400 元由 已撤诉
民初 347 有限公司 被告二:十堰市 公司承担。
号 中沃万福旅游运
输有限公司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上述诉讼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影响较小,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影响情况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