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亚星客车 公告编号:2023-099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审理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反诉被告(本诉原告)
反诉涉案金额:2,976,561 元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尚未最终判决,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情况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向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判令西安旅商旅游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旅商公司”)向本公司给付货款19.5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1,485,529.22元,合计1,680,529.22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西安旅商公司提起反诉。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13日披露的《亚星客车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投资者可查阅公告了解本案有关内容。
二、诉讼进展情况
公司近期收到法院送达的《民事反诉状》,获悉西安旅商公司于开庭审理之前反诉本公司,具体反诉情况如下:
案号 反诉人 被反诉 反诉金 案由 反诉请求及理由 目前
人 额 进展
西安旅 本公司向西安旅商公司销售车辆,西安
(2023) 商旅游 扬州亚 旅商公司以部分车辆故障及运营损失 一审
苏 1003 汽车有 星客车 2,976,5 买卖合 为由,诉请判令本公司赔偿损失496,561 审理
民初 限责任 股份有 61 元 同纠纷 元,并请求解除部分合同,西安旅商退 阶段
9134 号 公司 限公司 回部分车辆,本公司返还车款248万元,
请求本公司承担诉讼费用。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目前尚未最终判决,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情况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按照分阶段原则持续披露以上诉讼的进展情况,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三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