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亚星客车 公告编号:2022-084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重大诉讼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结案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被告
诉讼请求涉案金额:曹县交运城市公交有限公司所欠货款 1,300 万元、利息
74.10 万元及违约金;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扬州跃进通达客车有限公司给付货款 2,748,141.09 元及利息。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上述诉讼案件已结案,公司预计损失72.40 万元,最终影响情况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一、诉讼结果
公司近期收到法院寄达的《民事判决书》((2022)苏1003民初5339号),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案号 原告 被告 标的额 一审判决结果 目前
进展
1 (2022) 扬州亚星 被告 1:曹县交 1,300 万元、 已口头
苏1003民 客车股份 运城市公交有 利息 74.10 万 撤诉
初9959号 有限公司 限公司 元及违约金
被告 2:赵勇
2 (2022) 扬州跃进 扬州亚星客车 2,748,141.09 1.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 一审判
苏1003民 通达客车 股份有限公司 元及利息 起十日内向原告给付货款 决为最
初5339号 有限公司 396,119.48 元及利息; 终判决
2.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
求;
3.案件受理费 28,785 元,
由原告负担 21,543 元,被
告负担 7,242 元。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针对上述诉讼案件结果,公司预计案件 1 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无影响,案件 2
将对公司造成损失 72.40 万元,最终影响情况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十二月十四日